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2

302.在属灵意义上

302.在属灵意义上,这条诫命表示主对人的改造和重生;“六日的劳碌”表示人与肉体及其欲望的争战,同时与他里面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争战;“第七日”表示他与主的结合,以及随之而来的重生。后面关于改造和重生那一章(TCR 571-625节)所说的,将说明,只要这种争战持续,人的属灵劳碌就会持续,但当他重生时,他就可以休息了;尤其那里所讨论的这几点:

(1)实现重生的方式类似于人受孕、在子宫里孕育、出生并接受教育的方式。

(2)新生的第一个阶段被称为改造,属于理解力;第二个阶段被称为重生,属于意愿,由此属于理解力。

(3)内在人必须首先被改造,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

(4)然后,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会发生一场争战;获胜的一方掌控另一方。

(5)重生的人拥有一个新的意愿和一个新的理解力;等等。

这条诫命在属灵意义上表示人的改造和重生,因为它们和主的劳碌、与地狱争战、对它们的胜利,以及随之而来的休息是并行的。主改造和重生人,使他变得属灵的方式,与祂荣耀祂的人身,把它变成神性的方式是一样的;这就是“跟从祂”的意思。主有争战,这些争战被称为“劳碌”,这一点从以赛亚书(53和63章)明显看出来;当论及人时,类似的事也被称为“劳碌”,这一点从以赛亚书(65:23)和启示录(2:2, 3)明显看出来。


真实的基督教 #95

95.(5)通过救赎

95.(5)通过救赎的行为,主使自己成为公义。在当今的基督教会,人们断言并相信,唯独主凭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凭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但他们以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行为本身。然而,这不是一种救赎行为,而是一种荣耀祂人身的行为;后面关于救赎那一章(TCR 114-137节)将论述这个主题。主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这些:祂施行了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发生在灵界;那时,祂将恶人与善人、山羊与绵羊分离,把那些与龙的兽构成一体的人(启示录13章)赶出天堂;祂从配得上的人中形成了一个新天堂,从不配的人中形成了一个地狱,并在天堂和地狱逐渐使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最终建立了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救赎行为,主通过这些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因为公义就是照神序做一切事,将凡偏离秩序的都恢复秩序,因为神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我理当这样尽神全部的义。(马太福音3:15)

这也是旧约中这些话的意思: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坚立它。(以赛亚书9:7)

又: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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