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三诫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你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
301.这是第三诫,这可从出埃及记(20:8-10)和申命记(5:12-14)看出来。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它是指六日属于人和他的工作,第七日属于主和祂赐予人的休息。在原文,“安息日”表示休息。对以色列人来说,“安息日”是神圣中的神圣,因为它代表主;“六日”代表祂的劳碌,以及与地狱的争战,第七日代表祂战胜地狱,从而休息;安息日因代表主的整个救赎工作的结束,所以是神圣本身。
然而,当主降世,对祂的代表随之停止时,安息日就成了神性事物的教导日,因而也是劳动后休息的一日,以及沉思诸如与拯救和永生有关的那类问题的一日,还是爱邻舍的一日。它成了神性事物的教导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安息日,主在圣殿和会堂教训人(马可福音6:2; 路加福音4:16, 31, 32; 13:10)。祂对那得了医治的人说,“拿起你的床,走吧”;对法利赛人说,祂的门徒在安息日可以掐麦穗吃(马太福音12:1-9; 马可福音2:23-28; 路加福音6:1-6; 约翰福音5:9-19)。这一切细节在属灵意义上都表示在教义上的教导。安息日也成为爱邻舍的一日,这一点从主在安息日所做和所教导的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12:10-14; 马可福音3:1-9; 路加福音6:6-12; 13:10-18; 14:1-7; 约翰福音5:9-19; 7:22, 23; 9:14, 16)。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主说,祂也是安息日的主(马太福音12:8; 马可福音2:28; 路加福音6:5),由于祂说了这话,所以可推知,安息日代表祂。
95.(5)通过救赎的行为,主使自己成为公义。在当今的基督教会,人们断言并相信,唯独主凭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凭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但他们以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行为本身。然而,这不是一种救赎行为,而是一种荣耀祂人身的行为;后面关于救赎那一章(TCR 114-137节)将论述这个主题。主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这些:祂施行了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发生在灵界;那时,祂将恶人与善人、山羊与绵羊分离,把那些与龙的兽构成一体的人(启示录13章)赶出天堂;祂从配得上的人中形成了一个新天堂,从不配的人中形成了一个地狱,并在天堂和地狱逐渐使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最终建立了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救赎行为,主通过这些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因为公义就是照神序做一切事,将凡偏离秩序的都恢复秩序,因为神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我理当这样尽神全部的义。(马太福音3:15)
这也是旧约中这些话的意思: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坚立它。(以赛亚书9:7)
又: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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