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也是指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如亚洲和邻近的各个国家所做的那样。外邦人或异教徒的许多神都只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雅典和罗马的萨图恩或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性或神性力量,最后被当成神来敬拜。他们还拜活人为神,这一点从玛代大流士的法令明显看出来,即:

三十日内,任何人都不可向神求什么,只可求王;否则,他必被扔在狮子坑中。(但以理书6:8-28)


真实的基督教 #488

488.这种残忍的非

488.这种残忍的非人信仰,即:神预定人下地狱,可以比作某些野蛮种族中残忍父亲,将自己吃奶的孩子和婴儿扔到街上;或一些没有人性的敌人,把他们所杀死的人扔到森林里,让野兽吞食。它也可以比作残忍的暴君,将他所征服或控制的人分组,将其中几组交给刽子手,将几组扔进深海,将几组投入火中。它还可以比作一些凶猛、狂暴的野兽,吞吃自己的幼崽;它又可以比作突然攻击自己在镜子里的影像的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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