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1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真实的基督教 #488

488.这种残忍的非

488.这种残忍的非人信仰,即:神预定人下地狱,可以比作某些野蛮种族中残忍父亲,将自己吃奶的孩子和婴儿扔到街上;或一些没有人性的敌人,把他们所杀死的人扔到森林里,让野兽吞食。它也可以比作残忍的暴君,将他所征服或控制的人分组,将其中几组交给刽子手,将几组扔进深海,将几组投入火中。它还可以比作一些凶猛、狂暴的野兽,吞吃自己的幼崽;它又可以比作突然攻击自己在镜子里的影像的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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