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SS111.由于没有圣言,就没有对主的认识,因而没有拯救,所以当圣言在犹太民族当中被完全歪曲和玷污,因而几乎无效,甚至化为乌有时,主乐意从天而降,来到世间,应验圣言,由此使它重新完整并复原,再度将光明赋予地上的居民,正如主所说的: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有光向那些坐在死荫之地的人出现。(马太福音4:16; 以赛亚书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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