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SS110.由此明显可知,存在于新教教会中的圣言通过一种属灵的交流光照所有民族和人民;主也规定,地上总要有一个阅读圣言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教会。正因如此,当圣言被天主教徒几乎彻底逐出时,主的圣治便带来了宗教改革运动;这意味着圣言被再次接受。圣治还确保圣言被天主教徒当中的一个尊贵民族视为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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