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777.主就是圣言,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在这段经文中,“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基督徒中间的神性真理只源于圣言,圣言是源泉,所有奉基督之名的教会都从这源泉中汲取丰盛的活水;然而,一个接受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教会可以说在云中,但一个接受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圣言的教会在荣耀和能力中。关于圣经和十诫或教理问答的章节已经说明,圣言有三层意义,即:属世意义、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一层意义在另一层意义里面。由此清楚可知,约翰福音中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约翰在约翰一书中也对此作了见证: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理解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约翰一书5:20)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主经常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在希伯来语中,实实在在(即阿们)是指真理;主就是“阿们”(参看启示录3:14),也是“真理”(参看约翰福音14:6)。此外,当问当今学者,他们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中的“圣言”时,他们回答说,它是指在其卓越中的圣言;然而,在其卓越中的圣言,不就是神性真理吗?由此明显可知,现在主将出现在圣言中。祂不会亲自出现,因为自祂升天以后,祂就在其荣耀的人身中;祂在这人身中无法向任何人显现,除非他的灵眼先被打开。但对处于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的任何人,因而对祂放在左手边的任何山羊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因此,祂向门徒显现时,先打开他们的眼,因为经上记着:
他们的眼睛开了,他们才认出祂,祂却从他们眼前消失了。(路加福音24:31)
复活后在坟墓旁的女人们也是如此;因为那时,她们看见天使坐在坟墓里,与她们说话,没有人能用肉眼看见天使。使徒们在主复活之前,也不是用肉眼看见了在其荣耀人身中的主,而是在灵里看见了祂;他们从这种状态中醒来或出来后,觉得自己好像睡着了。这一点从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那时他们睡得很沉(路加福音9:32)。因此,以为主会亲自出现在天上的云中是徒劳的;但祂将出现在圣言中,圣言来自祂,因而就是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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