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77

177.(6)从尼西

177.(6)从尼西亚的三位一体和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中产生了一种扭曲整个基督教会的信仰。如前面(TCR 172节)从《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所说明的,尼西亚和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都是三神的三位一体。从它们那里产生了当今教会的信仰,这信仰是对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的信仰,即相信圣父神归算祂儿子救主的公义,并将它归于人;相信圣子神代求和调解,相信圣灵神实际上把圣子归算的公义铭刻在人身上,在通过使他称义、成圣和重生时加以密封。这就是当今的信仰;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三神的三位一体就是那被承认和敬拜的。

每个教会的一切敬拜和教义都是从它的信仰中流出的;因此,可以说,教会的信仰如何,它的教义就如何。由此可知,由于当今教会的信仰是对三神的信仰,所以它已经扭曲了属于教会的一切,因为信仰是第一原则,教义是衍生物;衍生物从第一原则中获得它们的本质。如果有人逐一检查这些教义,如与神、基督位格、仁爱、悔改、重生、自由意志、拣选、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的功用有关的教义,他就会清楚地看到,三神的三位一体进入其中的每个教义;即便它实际上没有出现在每个教义中,它们仍都从它那里,如同从它们的源头中流出来。但此处不能进行这种检查;然而,为了让人的眼睛可以打开,非常值得给本书添加一个附录,这一点将在这个附录中得到说明。

教会关于神的信仰就像身体里的灵魂,而教义就像身体的各个部位。此外,对神的信仰就像一个女王,教义就像她的宫廷官员;正如这些官员都取决于女王的每句话或权威,教义也取决于信仰的话语。仅从一个教会的信仰,或这个信仰的性质就可以看出这个教会是如何理解圣言的。因为信仰好像用绳索从内在使凡它能从圣言中所得到的东西都适应并拖向它自己。如果信仰是虚假的,那么它就会对圣言中的每个真理都犯下奸淫罪,对它作出错误的解释,并歪曲它,在属灵事物上使人变得疯狂。然而,如果信仰是真实的,那么整部圣言都会与它和谐一致;圣言的神,即主神救主,会将光倾倒在它上面,并将祂的神性同意吹在它上面,使人变得智慧。

如在附录中将看到的,当今信仰在其内在形式上是对三神的信仰,在其外在形式上是对一神的信仰;它已经熄灭了圣言中的光,将主从教会中移除,从而将它的早晨变成黑夜。这就是尼西亚议会之前的异端所做的事,以及尼西亚议会所产生的异端和尼西亚议会之后的异端进一步所做的事。但对不从门进入羊圈,而是从别处爬进去(如主在约翰福音10:1, 9中所说的)的议会来说,我们应该给予多少信靠呢?在这些议会上的辨论与瞎子在白天行走,或没有瞎眼的人在黑夜里行走没有什么不同,他们都看不到面前的沟渠,直到跌入其中。例如,对建立教皇职位、死人封圣、对死人作为神明的祈求和对他们形像的敬拜、赎罪券的权威、圣餐划分等等的议会来说,我们应该给予多少信靠吗?此外,对一个确立可憎的预定论教义,把它当成宗教偶像挂在教会建筑前的议会,我们应该给予多少信靠呢?但我的朋友,请靠近圣言的神,从而靠近圣言本身,因此从门进入羊圈,即进入教会,你会被光照。然后,你会如同从山顶上那样亲自看到在下面的黑暗森林中早期的足迹和流浪或错误的转弯,不仅能看到其他许多人的,还能看到自己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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