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就像人的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一样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个要素似乎是三个位格,这是不可能的。但当这样来理解:构成灵魂的父的神性、构成身体的子的神性,和构成运作或活动的圣灵的神性或发出的神性,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时,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的神性,来自父的子是祂的神性,来自这两者的圣灵也是祂的神性;由于这三者在本质上为一,在心智上也为一,所以它们构成一位神。然而,如果这三个神性被称为三个位格,并且每一个位格都有被归于祂的独有属性,即归算被归于父,调解或中保被归于子,运作或活动被归于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分裂了,而事实上,神性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这三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神,而是每个人都只具有三分之一的权力;这种安排或概念必被健全的理解力弃绝。
III.人通过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来获得信仰
343.在说明信仰如何产生,即通过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产生之前,有必要先阐述信仰的概要,从中可以获得存在于信仰的一切细节中的总体观念;因为这样不仅能更清晰地理解本章关于信仰的教导,还能更清晰地理解随后几章关于仁爱(TCR 392-462节)、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悔改(TCR 509-570节)、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归算(TCR 626-666节)的教导;事实上,信仰进入任何神学体系的一切部分和每个部分,就像血液流入身体的各个部位一样,并给它们带来生命。当今教会关于信仰的教导总体上在基督教界,具体地通过教会阶层或神职人员而广为人知;因为只论述信仰和唯信的书籍塞满了教会教师的图书馆。事实上,如今除了信仰之外,几乎没有任何东西被视为有效的神学话题。但我们在对当今教会关于信仰的教导进行审查和考虑(这将在附录中完成)之前,先介绍新教会关于信仰所教导的一般原则。它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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