祷告:主耶稣,我们在天上的父,您与我们每个人同在,没有您,人就没有意愿和思考的能力,不过是木石。但与我们同在并不等于就与我们结合,我们唯有拥有来自您的东西,才能住在您里面,您也住在我们里面。因为您只住在自己的东西里面,不住在人自己的东西里面。主啊,您已经把貌似凭自己与邪恶争战的能力赐给我们,为要我们利用这种能力,努力除去自己的邪恶和虚假,以便来自您的东西能流入我们,使您可以住在我们里面。我们若不使用这种能力,就会被地狱吞噬,丧失属灵的生命;而这责任在于我们人自己,不在于您。所以您教导我们,必须避恶如罪,并且不是出于属世的因素如此行,而是出于属灵的动机,也就是说,因为邪恶在神眼里是罪而避开它们。求主时刻警醒我们省察,洗濯并洁净自己,阿们!
人当如何生活(八)
我们先回顾前面学习的要点:
一、一切宗教都与生活有关,宗教生活就是行善。
二、没有人能从自己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
三、一个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不是从自己,而是从神行善。
四、任何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
五、任何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仰并属灵。
六、十诫教导哪些邪恶是罪。
七、各种杀人、奸淫、偷盗、作假见证,以及对这些事的贪恋,就是必须避之如罪的邪恶。
八、任何人避各种杀人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对邻之爱。
九、任何人避各种奸淫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贞洁。
十、任何人避各种偷盗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诚实。
十一、任何人避各种假见证如罪到何等程度, 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真理。
十二、没有人能避恶如罪,以至于从内心厌恶它们,除非与它们争战。
十三、人应避恶如罪,并貌似凭自己与邪恶争战
Life101.按照神性秩序,人要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因为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就是出于自己行事。然而,这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只要他是一个人,它们就不会从他那里被拿走;因为没有它们,他就无法得以改造;事实上,没有它们,他无法进行悔改,无法与邪恶争战,然后无法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由于人从主那里获得理性和自由,还由于人出于它们行事,所以可推知,他不是从自己,而是貌似从自己行事。
Life102.主爱人并渴望与他同住;然而,祂无法爱他,也无法与他同住,除非祂被接受,并反过来被爱。结合唯独由此而来。由于这个原因,主赐予人自由和理性,即貌似凭自己思想和意愿的自由,以及他思想和自由所依照的理性。爱一个没有相互作用在里面的人,并与之结合是不可能的;进入一个没有接受在里面的人,并与之同住也是不可能的。由于人的接受和相互作用是主赐予的,所以主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5:4)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5)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主还教导,祂存在于一个人所接受并在他里面的真理和良善中: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7, 10)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因此,主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与人同住,人则住在那些来自主的事物里面,从而住在主里面。
Life103.由于人里面有来自主的这种回应和返回的能力,因而有这种相互合作的官能,所以主说,人必须悔改,并且人只能貌似凭自己悔改:
耶稣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加福音13:3, 5)
耶稣说,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4–15)
耶稣说,我来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2)
耶稣对各教会说,你们要悔改。(启示录2:5, 16, 21–22; 3:3)
经上还说:
他们并不悔改所行的。(启示录16:11)
Life104.由于人里面有来自主的这种回应和返回的能力,因而有这种相互合作的官能,所以主说,人必须遵守诫命,还要结出果子来: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路加福音6:46–49)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
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马太福音7:24)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马太福音3:8)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马太福音12:33)
这国要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
在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人必须凭自己,但出于主的能力行动,他必须祈求这种能力。因为这就是貌似从他自己行动。
Life105.由于人里面有来自主的这种回应和返回的能力,因而有这种相互合作的官能,所以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做个交代,并照它们受报应。因为主说:
人子要来临,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并且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3)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如果人里面没有这种回应的能力,就可能有这种归责。
Life106.由于人里面有这种接受和回应的能力,所以教会教导:人必须省察自己,在神面前认罪,停止它们,并过一种新生活。在基督教界,每个教会都教导这一点。
Life107.如果人没有接受并貌似凭自己思考的能力,那么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论及信,因为信并非来自人。没有这种接受和回应的能力,人就像风中的糠秕,仿佛毫无生命地站立,张嘴垂手,等待流注,在关乎他得救的事上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诚然,他在这些事上什么都没做;然而,他确实貌似凭自己作出反应。这些主题在关于天使智慧的著作中将有更清晰的阐述。
十四、任何人若避开邪恶是为了其它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就没有避开它们,只是防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
Life108.有些道德人遵守十诫第二块石版上的诫命,就是不欺诈、亵渎、报复或奸淫;他们确信这些行为是邪恶,因为这对公众福祉是有害的,因而违反人道法则。他们也践行仁爱、诚实、公正和贞洁。但他们若实行这些良善,而避开这些邪恶只是因为它们是邪恶,同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就仍是纯属世人;对纯属世人来说,恶根仍留在原处,没有除去。因此,他们所行的善事不是良善,因为这些良善来自他们自己。
Life109.一个属世的道德人在世人面前看上去可能像一个属灵人,但在天使面前则不然。在天上的天使面前,他若处于良善,就看似一个木头的形像,若处于真理,则看似一个大理石的形像,与属灵的道德人截然不同。因为一个属世的道德人是一个外在的道德人,一个属灵的道德人是一个内在的道德人;没有内在之物的外在之物毫无生命。诚然,这外在是活着的,但它没有被称为生命的生命,或说它没有名副其实的生命。
Life110.自人出生时就构成其内层的恶欲只能被主移走。因为主从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但人凭自己则从属世之物流入属灵之物;这种流注违反秩序,不能进入这些欲望实施运作,并移走它们,而是随着它确认、强化它们而把它们关得越来越紧。由于遗传之恶就这样深深潜藏在那里,被关在里面,所以当此人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它就会冲破在世上掩藏它的遮盖物,像仅表面愈合的溃疡中的脓一样爆发出来。
Life111.有许多不同原因使得一个人于外在形式上是道德的,但他若非于内在形式上也是道德的,仍不道德。如:如果一个人避免通奸和淫乱,只是因为害怕民法及其制裁,害怕丧失好名声和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在家中被妻子斥责,导致生活不得安宁,害怕对方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或因为贫穷、贪婪,因为要么由疾病、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无能为力,事实上,避免它们是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同时不是由于属灵的律法,那么他内在仍是一个奸夫和嫖客。也就是说,他仍以为这些事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不违法的。这意味着他在灵里犯下它们,尽管在世人眼里于肉身没有犯;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由此可见,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能避邪恶如有害,但只有一个基督徒才能避恶如罪。
Life112.各种的偷盗和欺诈,各种的杀人和报复,以及各种的假见证和谎言,都是这样。没有人凭自己从它们当中洁净,并变得纯洁,因为每种欲望里面都有无限事物;人只是将这些无限事物看成一个简单事物,而主却看到整个系列的最小细节。总之,一个人无法使自己重生,也就是说,在自己里面形成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以西结书11:19; 36:26);唯独主能做到这一切,祂本身是改造者和重生者。因此,如果一个人想要凭自己的聪明才智使自己变得焕然一新,就只会像给一张丑脸涂胭脂,或给内部感染的部位上清洁膏。
Life113.这就是为何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在以赛亚书说: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 18)
Life114.对于上述内容,补充以下两点:⑴对每个人来说,基督的仁爱在于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或说从事有用的职业。人若避恶如罪,每天都在行善,并且本身就是自己在共同体中的功用。公共利益和个体的每个成员的利益以这种方式得到照顾或提供。⑵他所行的其它一切事严格来说不是仁爱行为,而要么是仁爱的进一步体现,要么是仁爱的责任,要么是仁爱的义务。
注:对此,我们从《天堂与地狱》一书补充以下相关内容。
597.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是来自天堂的良善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之间的平衡;这意味着它是一种属灵的平衡,本质上是一种自由。属灵的平衡之所以本质上是一种自由,是因为它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之间的一种平衡,而这些都是属灵的。因此,要么意愿良善,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思想真理,要么思想虚假,并且选择这一个,而非那一个的能力就是我在此所论述的自由。主将这种自由赐予每个人,从不拿走。事实上,它凭其源头而属于主,并不属于人,因为它来自主。尽管如此,它仍连同生命一起被赐予人,仿佛是他的。这样做是为了人能拥有被改造和得救的能力;因为没有自由,就不可能有改造或得救。凡有一点理性洞察力的人都能看出,能思想好的或坏的、诚实或不诚实、公义或不义是人自由的一部分;还能看出,由于约束其外在的属灵、道德和文明的法则,他的言行可以是良好、诚实和公义的,而非不好、不诚实和不义的。由此可见,正是人的灵在思考和意愿,也就是处于自由,而非他那说话和行动的外在,除非这外在遵行上述法则。
598.人若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因为他生在各种邪恶中;这些邪恶必须被移除,好叫他可以得救;而它们无法被移除,除非他在自己里面看见并承认它们,然后不再意愿它们,最终憎恶它们。直到那时它们才被移除。这一切不可能成就,除非人同时面对良善与邪恶,因为他能凭良善看见邪恶,却无法凭邪恶看见良善。人自童年时就通过阅读圣言、聆听讲道学习人所能思想的属灵良善;从他在世上的生活学习道德、文明的良善。这就是人当处于自由的首要原因。
另一个原因是,除了出于其爱之情感所行的外,没有任何事物会成为人的一部分。诚然,其它事物也能进入人,但仅深入思维,不会抵达意愿;凡不进入人之意愿的,都不会变成他的,因为思维来源于记忆,而意愿来源于生命本身。只有出于意愿,或也可说,出于爱的情感之物才能被称为自由,因为凡人所意愿或所爱的,他都会自由行出来;所以,人的自由和爱之情感,或意愿的情感是一体的。正因如此,人拥有自由,以便他能被真理与良善感动,或能爱上它们,它们因此可以说成为他的一部分。
一言以蔽之,任何事物若不在自由中进入人,都不持久,因为它不属于他的爱或意愿;凡不属于人的爱或意愿的,都不属于他的灵。事实上,人之灵的本质存在就是爱或意愿。之所以说它是爱或意愿,是因为凡人所爱的,他都意愿。这就是为何人只能在自由中被改造。
599.为叫人能处于自由,以便能得以改造,他在灵里既与天堂相联,又与地狱相联。每个人都有来自地狱的灵人和来自天堂的天使与他同在。人藉着来自地狱的灵人处于自己的邪恶,藉着来自天堂的天使处于来自主的良善,由此处于属灵的平衡,也就是处于自由。
600.必须知道的是,人与天堂并地狱的联结不是直接与它们联结,而是通过灵人界的灵人间接与它们联结。这些灵人与人同在,他们无一来自地狱本身,也无一来自天堂本身。人通过灵人界的恶灵与地狱相联,通过那里的善灵与天堂相联。由于这种安排,灵人界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处在一个平衡点上。
601.有必要再说说与人相联的灵人。一整个社群能与另一个社群,或一个人建立交流,无论这个人在哪里;是通过该社群所派出的一个灵人建立交流的;这个灵人被称为许多人的“使臣”。人通过灵人界中与他相联的灵人而与天堂社群并地狱社群的联结差不多也一样。
602.最后有必要说说人对于其死后生命的直觉,这种直觉源于天堂进入人的流注。有些简单的普通人在世时活在信之良善中,他们被带回在世时所处的那种状态(主若恩准,这种事可发生在任何人身上),然后显明他们对于人死后的状态曾持有什么样的观点。他们说,在世时,一些聪明人曾问他们对于其尘世生命结束后的灵魂是怎么想的;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灵魂是什么。然后,提问者问他们对于其死后的状态所信的是什么;他们说,他们相信自己会作为灵活着。接下来他们又被问及他们对于灵持哪种信仰;他们说,灵是人。提问者不断追问他们是怎么知道这一点的;他们说,他们之所以知道,是因为这是事实。这些聪明人惊讶于简单人竟具有他们自己所没有的这种信仰。
我由此看出,凡与天堂相联者,都具有一种对其死后生命的直觉。这种直觉的唯一源头就是出于天堂的流注,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藉着与人相联的灵人界的灵人而来的流注。那些以前没有因通过有关人之灵魂的各种论据所吸收并确认的观点而扼杀自己的思想自由之人就拥有这种直觉,这些论据包括:灵魂要么是纯粹的思维,要么是在身体中寻求其位置的某种生命力;然而,灵魂无非是人的生命,而灵就是此人自己;他在世时所携带的尘世肉体纯粹是世俗事物,仅仅是灵,也就是此人自己为了能适合在自然界行动所使用的一个工具。
603.我在本书所说关于天堂、灵人界和地狱的话,对那些没有兴趣了解属灵真理的人来说,是晦涩难懂的,但对那些有这种兴趣的人,尤其那些为了真理的缘故而对真理拥有情感,也就是因真理而热爱真理的人来说,却是显而易见的。凡被爱之物都会以光进入心智的思维,当被爱的是真理时,尤其如此,因为一切真理都在光中。
我们再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补充一些重点内容:
一是悔改必须在自由状态下实现,在强迫状态下所实现的悔改没有任何效果。
8392.在自由状态下所作的悔改是有效的;但在强迫状态下所作的悔改是无效的。强迫状态是指一个人在生病、由于不幸而抑郁,或临死时所处的状态;总之,就是夺走正常理性的功用的一切恐惧。恶人在强迫状态下会承诺悔改,也行善事,可一进入自由状态,他就会返回到他以前的罪恶生活。但善人则不然;对他来说,这些状态是他在其中获胜的试探状态。
二是自我强迫源于自由,人有必要自我强迫。
1937.有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听说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人凭自己根本无法行出任何善事,于是就认定不在任何事上强迫自己,完全处于被动状态。他们原以为自己所听到的是真的,他们所做的一切努力一点用也没有。结果,他们就等候直接流注进入其意愿的努力中,不再强迫自己行任何善事。事实上,当恶事悄悄溜进来时,他们从内心感受不到任何抵抗,甚至到了任由它摆布的程度,以为这样做也是可以的。但是,这些灵人仿佛丧失人格,没有任何主见,因而就在更没有用者之列。他们容许被恶者引领,就像容许被善者引领一样,并且受恶者影响多。
然而,那些强迫自己抵抗邪恶和虚假之人则不然。尽管一开始他们以为他们是自主或凭自己的能力这样做的,但后来受到启示,明白他们的努力,哪怕一丝一毫,都来自主。这些人在来世不会被恶灵牵引,而是在受祝福者之列。由此可见,人应强迫自己行良善、说真理。其中所蕴含的奥秘是,人在这样做时会被主赐予天堂的自我,人的这种天堂自我是在其思维的努力中形成的。人若不通过自我强迫维持这种努力(如表面所显示的那样),必定会通过不自我强迫而不维持它。
为使这个问题更清楚明了,可以这样说:一切朝向良善的自我强迫里面都有某种自由,这自由在人操练自我强迫期间并没有被视为自由,但它仍存在于里面。以为了某个目的而甘愿冒死亡危险,或为了健康甘愿忍受肉体疼痛之人为例。他们的行为中就有一种意愿和某种自由,尽管这些危险和疼痛在他身处其中时夺走他对这意愿或自由的感知。那些强迫自己行善的人也是如此:有一种意愿,因而有一种自由存在于他们里面,这就是其自我强迫的来源和理由;也就是说,他们这样做是为了顺服主的命令,为了死后灵魂的救赎。这其中还有一个更大的理由,尽管此人没有意识到它,那就是为了主的国度,甚至为了主自己。
处于试探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这种情形。在这些试探中,当此人迫使自己抵抗恶灵所注入并暗示的邪恶和虚假时,会有一种更为自由的状态存在,这种自由不可能存在于试探之外的任何状态中,尽管当时这人无法理解它。这是一种内在自由,它会在这个人里面产生征服邪恶的意愿,并且如此强大,足以与攻击他的恶者的力量权能相抗衡。否则,他根本不能应战。这自由来自主,祂将其注入此人的良心,并通过这自由使他战胜邪恶,仿佛他这样做是凭他自己。人通过这自由获得一个主能将良善施加于其中的自我。没有所获得的一个自我,即没有通过自由被赋予的一个自我,没有人能被改造,因为他无法接受新的意愿,也就是良心。被如此赋予的自由才是主的良善与真理所流入的那个层面。因此,处于试探的人若不凭着所赋予他们的意愿或自由进行抵抗,就会一败涂地。
一切自由都含有人的生命在里面,因为其中有他的爱。凡人出于爱所做的,在他看来都是自由的。不过,当这个人迫使自己抵抗邪恶和虚假,并行善时,这自由就有天堂之爱在里面。那时,主会注入这天堂之爱,并通过它创造此人的自我。所以,主愿意这自我在人看来如同他自己的,尽管事实上并非他的。人活在肉身期间貌似通过强制手段所得来的这个自我,在来世会被主充满无穷的快乐、幸福。这种人也会逐渐得到启示,确切地说,逐渐明白,甚至确认这一真理:他们凭自己根本没有一顶点的自我强迫,其意愿所努力的一切事,哪怕最小的,一直来自主。他们还被引导明白为何他们的自我强迫看似出于他们自己的原因,这是为了主可以赋予他们一个如同他们自己的新意愿,并且天堂之爱的生命能以这种方式被归给他们。因为主愿意与每个人分享祂的东西,因而愿意分享天堂之物,以致它看似是这个人的,就在他里面,尽管并非他的。天使就拥有这样的自我,他们越接受这一真理,即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就越处于这自我的快乐和幸福之中。
然而,人若鄙视并弃绝一切良善和真理,不愿相信与其恶欲和推理相冲突的任何事,就不会强迫自己,因而不会接受这良心的自我,或新意愿。由上述内容也明显可知,自我强迫并不等于被强迫,因为良善从来不出自强迫,如当一个人被另一个人强迫行善时的情形。但显然,我们在此所讨论的自我强迫出自此人所不知的某种自由,因为主从来不是任何强迫的来源。由此便有了这样一条普遍法则:一切良善与真理之物都是在自由中被植入的。否则,土地不可能接受并抚育良善之物,事实上,能使这种子生长的土地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