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8.启16:13.“我又看见从龙口、兽口中出来”表示来自那些处于唯信和来自属世人的对唯信的确认之人的思维、推理、宗教和教义。这从“口”、“龙”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思维、推理、宗教和教义(参看AE 580, 782, 794节);“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唯信的人(参看AE 714-716, 737节);“兽”是指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唯信的人(参看AE 773节)。因为有两只兽,一只从海里上来,另一只从地里上来;“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由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所确认的唯信;“从地里上来的兽”是指从圣言的字义所确认的唯信,以及随之对圣言的歪曲。但此处所指的,是“从海里上来的兽”,也就是说,由推理所确认的信,因为经上说“从假先知口中出来”,“假先知”与“从地里上来的兽”具有相同的含义,即都表示由圣言所确认的唯信,因而来自被歪曲的真理的虚假教义。
这些和接下来的话描述了唯信的教义如何钝化,并几乎熄灭了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每个人都从主那里获得这种官能,只要来自邪恶的虚假不阻止流注,也不阻止从天堂所感知到的任何东西。因为一个人就像一个园子,它在冬天和在夏天一样接受光,却不接受热;而当它接受热时,就会开花并结出果实。因此,人都能接受光,也就是理解神性真理,无论他是善是恶;但他仍不能开花结果,也就是变得智慧,并做善行,除非他接受热,也就是说,接受爱之良善。
有许多人认为,有学问的人非常熟悉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所以比其他人更聪明和智慧;然而,他们只拥有与他们的属灵之热,也就是与他们的爱之良善相一致的聪明和智慧,或说,他们只在他们拥有属灵之热,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程度上拥有聪明和智慧,因为他们理解真理的官能只能在这个程度上被打开并具有生气;但这种官能可以说被自我之爱的邪恶掩盖和抹杀了。尽管如此,这些人仍拥有智力官能或理解力,无论怎样被掩盖和抹杀,我经常听到这一点被经历证明。有些灵人完全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从心里否认神性流入一切对真理的理解和一切对良善的意愿,也就是说,否认圣治,从而确认一切事物都是自然界和他们自己谨慎的结果。尽管当这些灵人自己思想真理时,他们可以说没有理解真理的官能;然而,当他们从别人那里听说,神性就是一切,属世之物相对来说只是匠人的一个工具时,他们理解得和那些教导这一神性真理的人,或那些已经确认这一神性真理的人一样清楚。不过,他们一把耳朵转过去,或说不再注意,就立刻陷入相反的东西中,不再理解这些真理,因为他们用他们所确认的虚假掩盖了这些真理,或说因所确认的虚假而使它们变得模糊。这清楚表明,所有人都拥有理解真理或接受来自天堂的光的官能;然而,他们只有通过自己的生活处于爱之良善,才能获得这种官能;就像一个园子,它在冬天和在夏天一样接受阳光,但只有同时接受太阳的热,如在春夏时节的情形,才能开花并结出果实。
(关于第六诫续)
人按着他所拥有的婚姻之爱的量和质而拥有聪明和智慧。原因在于,婚姻之爱是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那里降下来的,就像结果从它的原因那里降下来,或像属世之物从它的属灵之物那里降下来一样;三层天堂的天使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获得其一切聪明和智慧;因为聪明和智慧只是对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和热的接受,也就是对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并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的接受;因此,这就是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天堂天使很明显地看出来。当这些天使与自己的配偶分离时,他们的确处于聪明,但不处于智慧;但当与自己的配偶在一起时,他们也处于智慧。让我感到惊奇的是,随着他们面向彼此,他们处于一种智慧的状态,因为在灵界,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是通过注视实现的。在那里,妻子是良善,丈夫或男人是真理;因此,真理怎样转向良善,就怎样变成活的。聪明和智慧不是指在推理真理和良善上的聪明才智,而是指看到并理解真理和良善的官能;人从主那里得到这种官能。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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