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98

998.启16:13

998.启16:13.“我又看见从龙口、兽口中出来”表示来自那些处于唯信和来自属世人的对唯信的确认之人的思维、推理、宗教和教义。这从“口”、“龙”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思维、推理、宗教和教义(参看AE 580, 782, 794节);“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唯信的人(参看AE 714-716, 737节);“兽”是指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唯信的人(参看AE 773节)。因为有两只兽,一只从海里上来,另一只从地里上来;“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由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所确认的唯信;“从地里上来的兽”是指从圣言的字义所确认的唯信,以及随之对圣言的歪曲。但此处所指的,是“从海里上来的兽”,也就是说,由推理所确认的信,因为经上说“从假先知口中出来”,“假先知”与“从地里上来的兽”具有相同的含义,即都表示由圣言所确认的唯信,因而来自被歪曲的真理的虚假教义。

这些和接下来的话描述了唯信的教义如何钝化,并几乎熄灭了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每个人都从主那里获得这种官能,只要来自邪恶的虚假不阻止流注,也不阻止从天堂所感知到的任何东西。因为一个人就像一个园子,它在冬天和在夏天一样接受光,却不接受热;而当它接受热时,就会开花并结出果实。因此,人都能接受光,也就是理解神性真理,无论他是善是恶;但他仍不能开花结果,也就是变得智慧,并做善行,除非他接受热,也就是说,接受爱之良善。

有许多人认为,有学问的人非常熟悉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所以比其他人更聪明和智慧;然而,他们只拥有与他们的属灵之热,也就是与他们的爱之良善相一致的聪明和智慧,或说,他们只在他们拥有属灵之热,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程度上拥有聪明和智慧,因为他们理解真理的官能只能在这个程度上被打开并具有生气;但这种官能可以说被自我之爱的邪恶掩盖和抹杀了。尽管如此,这些人仍拥有智力官能或理解力,无论怎样被掩盖和抹杀,我经常听到这一点被经历证明。有些灵人完全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从心里否认神性流入一切对真理的理解和一切对良善的意愿,也就是说,否认圣治,从而确认一切事物都是自然界和他们自己谨慎的结果。尽管当这些灵人自己思想真理时,他们可以说没有理解真理的官能;然而,当他们从别人那里听说,神性就是一切,属世之物相对来说只是匠人的一个工具时,他们理解得和那些教导这一神性真理的人,或那些已经确认这一神性真理的人一样清楚。不过,他们一把耳朵转过去,或说不再注意,就立刻陷入相反的东西中,不再理解这些真理,因为他们用他们所确认的虚假掩盖了这些真理,或说因所确认的虚假而使它们变得模糊。这清楚表明,所有人都拥有理解真理或接受来自天堂的光的官能;然而,他们只有通过自己的生活处于爱之良善,才能获得这种官能;就像一个园子,它在冬天和在夏天一样接受阳光,但只有同时接受太阳的热,如在春夏时节的情形,才能开花并结出果实。

(关于第六诫续)

人按着他所拥有的婚姻之爱的量和质而拥有聪明和智慧。原因在于,婚姻之爱是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那里降下来的,就像结果从它的原因那里降下来,或像属世之物从它的属灵之物那里降下来一样;三层天堂的天使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获得其一切聪明和智慧;因为聪明和智慧只是对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和热的接受,也就是对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并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的接受;因此,这就是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天堂天使很明显地看出来。当这些天使与自己的配偶分离时,他们的确处于聪明,但不处于智慧;但当与自己的配偶在一起时,他们也处于智慧。让我感到惊奇的是,随着他们面向彼此,他们处于一种智慧的状态,因为在灵界,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是通过注视实现的。在那里,妻子是良善,丈夫或男人是真理;因此,真理怎样转向良善,就怎样变成活的。聪明和智慧不是指在推理真理和良善上的聪明才智,而是指看到并理解真理和良善的官能;人从主那里得到这种官能。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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