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96

996.“河水就干了

996.“河水就干了”表示虚假被移除了。这从“水”和“干了”的含义清楚可知:“水”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参看AE 518节),在此是指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这句话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干了”是指移除。此处描述了人在理性层方面的状态。人正是凭理性层而能看见并理解真理;他能看见真理到何等程度,来自邪恶的虚假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阻碍或反对。因为每个人,甚至连恶人都有理解真理的能力(参看AE 874, 970节)。人之所以看不见真理,也不理解它们,是因为他热爱邪恶,邪恶带来虚假;然后,当真理陷入虚假时,真理就不能再出现在自己的光中,因为它被钝化、模糊、窒息和弃绝了。但在人的第一个年龄阶段,来自邪恶的虚假不会进入,从而不会阻碍或反对。不过,在他的第二和第三个年龄阶段,就是当他不再只出于记忆或从老师那里,而是出于自己的理解来思考时,它们就会进入。因为随着人的成长,有理解力在其中的理性层逐渐被打开。由此清楚可知,在此期间,虚假被移除了,然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就进入;除了虚假之外,人还在某种光中看见这些。但后来,这理性视觉被基于谬误和虚假的推理扭曲了,这些谬误和虚假由接下来所论述的从龙口、兽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的“三个像青蛙一样的污灵”来表示。“幼发拉底河的水就干了,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这句话的直接含义,或最近意义是,好可以从教会,就是神性真理所在的地方给予一个通道,龙、兽和假先知都渴望扭曲这些神性真理。因为幼发拉底河是迦南地那一边的一个边界,并把它与亚述隔开;“迦南地”表示教会,“亚述”表示理性层。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在其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所以它也是纯真。纯真就是通过遵行主的诫命,渴望被祂,而不是被自己引领,因而像小孩子一样爱祂,如同爱自己的父亲。由于那爱就是纯真,所以它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或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天堂,因为他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纯真。

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是纯真,所以婚姻伴侣之间的玩耍就像小孩子彼此的玩耍;他们在彼此相爱的程度上而是这样,这从所有人婚后头几天,就是当他们的爱模仿真正的婚姻之爱时的情形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婚姻之爱的纯真由使亚当和他的妻子不觉脸红的“赤身露体”来表示;因为婚姻伴侣之间丝毫没有淫荡,因而没有羞耻,就像小孩子赤身裸体在一起时一样。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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