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此处首先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该教会的天使是指所有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拥有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这些知识尤指教义;但唯独教义,或唯独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使他变得属灵的,是照之的生活;因为没有照之生活的教义或知识、认知只住在记忆中,因而住在思维中;只住在那里的一切都住在属世人中;因此,在这些事物进入生活之前,一个人不会变得属灵;当一个人意愿他所思考的事,因而实行它们时,它们就进入生活。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假如有人知道道德和文明生活的一切法律,却不照之生活,那么他仍不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他的确可以比其他人更有学识地谈论它们,却仍被弃绝。一个知道十诫,甚至能明智地解释并谈论它们,却不照之生活的人也是如此。故此处首先论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也就是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他们以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来描述。
836.启19:21.“其余的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表示改革宗信徒当中所有来自各种异端、没有照他们所知道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都因照着圣言受到审判而灭亡。“其余的”是指改革宗信徒当中所有来自各种异端、没有照他们所知道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就是十诫生活,从而避恶如罪的人;因为那些不如此避开它们的人都处于各种邪恶;事实上,自出生起,因而从婴儿时期甚至直到生命的结束,邪恶就固定在他们里面;它们若不通过实实在在的悔改被移除,就会天天增长。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他们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被杀”在此表示属灵地被杀,也就是在灵魂上灭亡了,如前面频繁所述。“骑马者口中出来的剑”表示与邪恶之虚假争战的圣言真理。因为“剑”、“长剑”和“刀”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并与真理争战的虚假(AR 52节)。然而,“剑”佩在大腿边,因而是指出于爱来争战;“刀”则握在手中,因而是指用能力来争战;“长剑”属于口,因而是指出于教义来争战;因此,“从主的口中出来的长剑”是指出于圣言与虚假争战(AR 108, 117, 827节);因为圣言从主的口中出来。此处论述的是与改革宗信徒的争战,而不是与巴比伦人的争战,因为改革宗信徒阅读圣言,承认其中的真理是神性真理。但巴比伦人则不然;这些人的确承认圣言,但却不读圣言;每个人都把教皇的法令摆在第一位,远在圣言之上;因此,对他们来说,出于圣言争战是不可能的。他们还把自己置于圣言之上,而不是置于圣言之下。尽管如此,这些人仍照着圣言受审判,也照着教皇的法令受审判,只要这些法令与圣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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