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此处首先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该教会的天使是指所有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拥有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这些知识尤指教义;但唯独教义,或唯独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使他变得属灵的,是照之的生活;因为没有照之生活的教义或知识、认知只住在记忆中,因而住在思维中;只住在那里的一切都住在属世人中;因此,在这些事物进入生活之前,一个人不会变得属灵;当一个人意愿他所思考的事,因而实行它们时,它们就进入生活。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假如有人知道道德和文明生活的一切法律,却不照之生活,那么他仍不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他的确可以比其他人更有学识地谈论它们,却仍被弃绝。一个知道十诫,甚至能明智地解释并谈论它们,却不照之生活的人也是如此。故此处首先论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也就是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他们以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来描述。
696.“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能忍受真理。这痛苦不是指虚假所产生的痛苦,因为这些虚假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痛苦,这痛苦是指真理所产生的痛苦,因而是指他们不能忍受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会听真理,“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承认,因为舌头为说话,属灵地说,为承认而服务于思维;“咬舌头”表示阻止思维听真理。这就是“咬舌头”的含义,这一点无法从圣言中得到证实,因为这句话在别的地方没有出现;但我得以从灵界的经历中得知这一点,在灵界,如果有人谈论信之真理,那些无法忍受听到真理的灵人就会用牙齿咬住舌头,也咬住嘴唇,并诱使其他人也用牙齿压住舌头和嘴唇,甚至到了造成痛苦的地步。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能忍受真理。“舌头”作为说话的器官,表示思维和承认,也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AR 2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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