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2
1.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
2.我知道你的作为、劳碌、忍耐,你不能容忍恶人,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的,发现他们是撒谎的人;
3.你也能承受、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
4.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
5.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
6.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
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
8.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着的说的,
9.我知道你的作为、苦难和贫穷,你却是富足的;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但会堂的人的毁谤。
10.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看哪,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苦难十日;你务要忠信至死,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
11.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12.你要写信给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
13.我知道你的作为,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甚至在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在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的日子,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否认对我的信仰。
14.但我反对你这几件事: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
15.同样,你也有执守我所恨恶的东西,就是尼哥拉派教义的人。
16.所以你当悔改;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
1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
18.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
19.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事工、信仰,你的忍耐和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
20.但我反对你这几件事,就是你容许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行淫,吃祭偶像之物。
21.我曾给她悔改淫行的时间,她却不悔改。
22.看哪,我必将她丢在床上;那些与她行通奸的人,若不悔改他们的作为,我也要把他们与她一同丢在大苦难中。
23.我必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众教会必知道我是那察看肾心的,并要照你们的作为赐给你们各人。
24.我对你们推雅推喇其余的人,就是一切没有这教义、不晓得他们所说撒但之深奥的人说;我不将别的担子放在你们身上。
25.然而,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
26.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
27.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他们将如同窑户的瓦器被打得粉碎,甚至像我从我父领受的一样。
28.我又要把晨星赐给他。
29.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
92.前文已经解释了“七个教会”及其“天使”表示什么,即:“七个教会”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七个天使”表示所有在天堂对应于他们的人(参看AE 20, 90节)。由于天堂和教会通过对应合而为一,所以下文说“写信给教会的天使”,而不是写信给教会。经上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对应关系必须存在,以便教会可以是与人同在的教会;没有对应关系,就没有与天堂的任何联系,因此天堂不会与人同在;如果天堂不与人同在,那么教会也不会与他同在,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1–248节)。至于教会之人与天堂的对应关系是什么,这无法用几句话来说明;不过,凡渴望知道的人都可以从《天堂与地狱》的阐述和说明(HH 87–115, 291–310节)在这个主题上得到教导。总之,当人变得属灵时,就有对应关系;当人承认神性,尤其承认主,并喜欢照圣言中的诫命生活时,他就变得属灵;因为当他如此行时,就与天堂结合;然后,属灵层就对应于他的属世层。然而,我意识到许多这样的事似乎超出他们的理解;但原因在于,知道它们并不是他们的爱之快乐;如果这是他们的爱之快乐,那么他们不仅清晰地看到它们,还渴望知道更多这样的事;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渴望,他所爱的就是他的快乐;此外,凡被爱的都与喜乐,同时与光一起进入心智的观念。
830.启19:16.“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表示主在圣言中教导,祂是谁,或祂是什么样,即:祂是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宇宙之神。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如前所述(AR 825节)。主的“大腿”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圣言。“大腿”和“腰”表示婚姻之爱;由于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所以“大腿”和“腰”表示爱之良善。这是由于其对应关系(可参看AR 213节)。因此,当“大腿”论及主时,它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祂自己,在此也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圣言。“写着的名”表示主的品质,如前所述(AR 824节)。“万王之王”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万主之主”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主的国度和统治都被提到的地方,这两者所表相同(参看AR 664节)。
由于经上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它们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所以经上还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写在“祂衣服上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写在“祂大腿上的名”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圣言。这两者都在圣言中。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它的属灵意义,即灵义中,属灵意义是给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天使的,他们处于源于神性真理的聪明;圣言的神性良善在它的属天意义中,属天意义是给最高层或第三层天堂天使的,他们处于源于神性良善的智慧。但属天意义深深隐藏,只有那些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才能感知到。在前面启示录的经文中,经上公开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就是主:
他们必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
“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的头以上有在宝座上的一个人的形像;从祂腰以上的形状,从祂腰以下的形状,有火的形状,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26-28)
“在宝座上的人”是指主;“从腰以上和以下的火的形状”表示祂的神性之爱;“周围的光辉”表示由此发出的神性智慧。但以理书:
但以理看见一个人,腰束乌法精金带。(但以理书10:5)
这个人是一位有主在里面的天使;“乌法精金”表示爱之良善。“大腿”(以赛亚书5:27; 诗篇45:3; 以及其它地方)所表相同。关于大腿或腰与婚姻之爱,就是一切爱之基础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050-50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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