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5.“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表示以免他们承认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宗教说服或宗教及其教义。这从“兽”、“拜”和“兽像”的含义清楚可知:“兽”是指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宗教说服或宗教(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拜”是指承认并相信(参看AE 790a, 805a, 821a节);“兽像”是指这种宗教的教义,以及规定的条例,即:只可以或要完全教导和相信这些事(参看AE 827a节)。不可敬拜的兽和兽像是指从海里上来的兽,前一章(启示录13:1)论述了这兽,它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所指的,是这兽,这一点从启示录13:14明显看出来;但被看到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表示来自圣言、支持这种分离的确认(参看AE 815a节)。他们之所以不可拜前一只兽及其像,那些拜它们的人“要被火与硫磺折磨”,是因为除了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外,所引用的用来证明信与善行分离的圣言经文不会植入虚假和邪恶;这种事只有通过运用推理才能做到,因为歪曲这些经文的,是推理。事实上,若没有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圣言中,没有什么东西能被歪曲。前面许多地方已经说明,推理是如何歪曲圣言的。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尤其从那些将唯信当作得救的基本手段来接受的教会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那些出于其教义,并由此出于圣言来教导的人,其教导的方式完全不同于那些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其教义来教导之人的。那些出于其教义,并由此出于圣言来教导的人歪曲圣言的一切;而那些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其教义教导的人没有歪曲圣言。原因在于,教义充满推理,尽管它们似乎不是推理;而圣言是没有推理的。这就是为何在这些教会中,有许多人教导与生活结合的信,并与信结合的生活;而其他人却教导与生活分离的信。这后一种事是出于教义来教导的有学问的人所做的,而前一种事是出于圣言来教导的有学问的人和没有学问的人所做的;因此,他们走的是相反的路。然而,这也是捍卫该教义的人所允许的;原因在于,圣言明确教导生活,以及与生活一致的信;头脑简单的人只能照着圣言的明确意义来接受教导。有些人也允许这样,是因为他们无法公开抵制真理;真理是以未知或秘密的方式来运作和说服的,因为真理从天上流入到每个人那里,而接受它的,是那些没有过邪恶生活的人;他们从童年时期就没有,后来也没有出于对自己的卓越知识,或比其他人更有学问的骄傲而确认唯信的教义,尤其确认他们将卓越知识或学问置于其中的唯信称义的信条。然而,当这些人从其他人那里听到来自圣言、支持生活的证据时,他们心里想的仍旧不同;因为他们认为唯信包括作为本身,根据称义的信条,这两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尽管如许多人所教导的,这个信条更倾向于将作为与信仰分离,而不是将作为与信仰结合起来。事实上,只要作为里面有什么东西来自人或人的意愿,它甚至认为这些作为没有称义的价值而把它们搁置一边。
在接受唯信的教会中,来自圣言的教导和来自教义的教导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证明,如在圣公会和路德教会。众所周知,圣公会的教义教导唯信,牧师们娴熟、巧妙、优雅或雄辩地将作为人为地添加到信上,就好像它们储存在信中;他们从信中感知或看到某种努力,就好像是对行善的一种情感;这尤其适用于那些因唯信而称义到第三或第四种程度的人。此外,该教义还教导,唯信的运作还没有发展到这种程度的人也能得救,因为生活的良善就隐藏在信中,就像生产的能力隐藏在果实的种子里一样。前面在解释第12和13章时已经说明,这些东西都是夸耀和吹嘘卓越知识和聪明才智的心智的产物。为说明在圣公会,当他们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教义来教导时,教导完全不同,我要在此引用圣公会在每个圣日所教导,并被那些遵守圣餐的人所阅读的内容作为证据;内容如下:“附之的方法和途径是,按照神诫命的规则,首先要检查自己的生活和交谈;无论你们在哪里感觉自己冒犯了,要么通过意愿、话语,要么通过行为冒犯了,就在那里哀叹自己的罪恶,完全怀着纠正生活的目的而向全能的神忏悔。你们若觉得自己的冒犯是不仅得罪神,还得罪邻舍的那种,就要与他们和解,准备好为你们对他人所造成的伤害和错误而竭尽全力地作出赔偿和补偿;同样准备好饶恕得罪你们的人,就像你们愿自己的过犯在神手里蒙饶恕一样;否则,领受圣餐只会增加你的诅咒。因此,你们当中若有人亵渎神,阻碍或诽谤祂的圣言,通奸,或怀有恶意,或嫉妒,或犯下其它任何严重罪行,就请你悔改你的罪,否则不要到圣桌前;免得领受圣礼之后,魔鬼进入你,就像进入犹大一样,使你充满一切的罪孽,将你的身体和灵魂尽都毁灭。”此处甚至没有提到信,只教导了作为,因为它们来自圣言,而不是来自教义。
此外,在每年的某些节日,《亚他那修信经》经常在圣公会的人们面前被阅读;因为它作为公会的著作,已经在所有基督教会中被视为三位一体的共同教义;关于主和祂所施行的最后审判,该信经如此教导:“万人必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现在请想一想,反思并检查一下,那些出于教义如此巧妙地讲道,或相信类似东西的人是不是没有把上述事物包括在信中,就像隐藏在它里面一样?由于他们认为作为不会称义,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为良善的良善,人所行的良善本身是功德,所以他们放弃实行,而是相信,他们必因储存或隐藏在唯信,也就是与善行分离之信中的生命而得救。但我可以证明,那些如此相信,同时如此生活的人都会下地狱。相反,那些照着包含在为圣餐所预备的劝诫中的训词,又照着刚才从《亚他那修信经》中所引用的内容生活的人都会上天堂。此外,后者有信,而前者没有,无论他们怎么朝相反的方向想。之所以说那些出于教义相信,同时生活的人,是因为有许多人,尤其头脑简单的人出于教义相信,同时却没有照着教义生活;这些人得救了。
路德教会的情况也一样。在那里,那些出于教义教导的人和那些出于圣言教导的人也走在相反的方向上。在唯信和唯信称义方面,那些出于教义教导的人,其教导的方式与圣公会的完全相同;他们都将作为与得救的手段分离,认为作为不是良善,而是邀功的,因而不能称义,因为它们来自人,从而把它们搁置一边。但当他们出于圣言教导时,他们也教导作为,这可从为全体成员所写,因而被插在诗篇的所有书籍中,被称为《不悔改之路上的障碍或绊脚石》的内容中看出来,其中出现了这些话:“神的神圣旨意和明确的诫命是,那些相信的人应履行善行,当它们是为了公义的原因,瞄准一个真正的目的,尤其为了神的荣耀和邻舍的功用而行的时,神就会为了基督的缘故而接受它们;事实上,神会出于纯粹的怜悯赏赐它们;因此,人因他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有报答。因为神将赞美、荣誉和永恒的祝福赐给那些耐心通过作为努力获得永生的人。因此,神也专心关注人的作为,如在论述最后审判的地方,祂写信给亚洲七个教会和所有人时所说明的那样。为此,使徒保罗用这些劝诫来劝勉行善,说:
我们行善不要厌倦,若不间断,到了适当的时节,我们必收割良善。(加拉太书6:9)
因此,那些富有善行的人由此说明他们也富有信,因为当信是活的时,它通过仁作工。是的,唯独称义的信从不独居,也不是分离的,而是带来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好果子,太阳发出光,火发出热,水带来水分一样。”由此可见,在这些教会中,出于教义,并由此出于圣言来教导是一回事,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教义来教导是另一回事;“拜兽和兽像的”是指那些出于教义来教导,同时也出于教义来生活的人;现在启14:9–11论述的是,正是这些人。而启14:12中“圣徒的忍耐就在此;守神诫命,和耶稣信仰的也在此”这句话所论到的人,是指那些出于圣言来教导和生活的人。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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