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7.启14:3.“他们唱歌,仿佛是新歌”表示关于对主的承认和称谢。这从“歌”和“新歌”的含义清楚可知:“歌”是指出于内心喜悦的称谢;“新歌”是指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因而祂的荣耀(对此,可参看AE 326a节)。圣言的许多经文,尤其大卫诗篇都提到歌,它们表示通过歌唱对神的称谢和神的荣耀。在提到新歌的地方,它表示对主的称谢和主的荣耀;这歌被称为新的,是因为在主降临之前的众教会是以歌来称颂耶和华的;主降世并显现之后,也以歌称颂主;但现在,从今以后要建立的新耶路撒冷所指的教会只称颂主。但由于这是古代教会中的那同一位主,尽管以耶和华之名来称颂祂,只是现在耶和华被称为主,因此严格来说,这歌不是新的,所以经上说:“仿佛是新歌。”因此,它在此处被称为新的,因为它是给从今以后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的。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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