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46

846.“因为这是人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 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揭秘启示录 #669

669.启15:5.

669.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出现了,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祂的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AR 191, 529节),在此表示基督天堂。“法版之帐幕”表示基督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祂的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因为“帐幕”同样表示天堂(AR 585节),帐幕的至内层就是约柜所在的地方,约柜里有两块石版,石版上有神用手指所写的十句话,这十句话就是“法版或见证”(testimony)所指的十条诫,这十诫也被称为“见证”;由此明显可知,“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出现了,在那里,主在律法,即十诫中存在于祂的神圣中。“法版之帐幕”也表示圣言所在的地方,因为经上提到的“法版或见证”(testimony)不仅与律法,即十诫有关,还与圣言和作为圣言的主有关,因为圣言为主作见证(AR 490, 555节)

圣言在天堂中,被存放在天堂的至内层,这至内层被称为圣所或圣地,那里有炽热、耀眼的光,在天堂,这光在强度上胜过这圣所外面的任何光,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0—75节),关于这圣所(可参看该书73节)。关于律法,即十诫的神圣,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53—60节)。关于盛有十诫的两块石版的柜子构成耶路撒冷圣殿、因而那里的帐幕的圣所或至内在部分,可参看列王纪上(61:9-28; 8:3-9)。律法,即十诫,被称为“法版或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出埃及记:

摩西下来,两块法版在他手里;这版是神的工作;字是神写的,刻在版上。(出埃及记32:15, 16)

又:

两块法版,就是用神的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又:

耶和华说,你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21, 22)

又:

摩西拿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利未记:

香的烟云遮掩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民数记:

耶和华对摩西说,把这些棍存在法版前,后来把亚伦的棍放在法版前。(民数记17:4, 10)

又:

摩西就把棍存放在耶和华面前。(民数记17:7)

出埃及记:

约柜被称为法柜或见证柜。(出埃及记31:7)

又:

帐幕被称为法版的居所。(出埃及记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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