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8.“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处于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一个证明。这从“印记”、“右手”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记”是指承认的一个迹象或证明,在此是指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右手”是指在其能力中的信之真理(参看AE 298节);“额”是指爱之良善(也可参看AE 427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手和额”表示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然而,它们不是真理和良善,而是虚假和邪恶。“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然而,承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启示录14:9, 11; 15:2; 16:2; 19:20; 20:4)中,“印记”也表示承认的一个迹象。此外,“印记”与耶和华给该隐立的记号(创世记4:15)具有相同的含义,与以下经文中的记号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先知被吩咐画记号在耶路撒冷城中的人的额上。(以西结书9:4)
摩西五经: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它们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719.“对我说,来;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示关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在对圣言真理的亵渎和玷污方面的启示。“说”和“指示”表示启示。“审判”表示天主教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在末了的状态。“大淫妇”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圣物的亵渎,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众水”表示被玷污的圣言真理。“坐在众水上”表示处于它们,或拥有它们,并活在其中。行淫、淫乱、淫行和通奸都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参看AR 134, 620, 632节);“水”表示圣言的真理(AR 50, 563, 614, 685节),在此表示那些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因为经上说“淫妇”坐在它们上面。由此明显可知,“对我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示关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在对圣言真理的亵渎和玷污方面的启示。
在耶利米书,同样的话论及“巴别”:
耶和华指着巴别居民所说的话,祂已经作成;住在众水之上多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所得好处的量满了。(耶利米书51:12, 13)
之所以说他们已经玷污和亵渎了圣言的真理,是因为他们利用圣言真理来获得对教会和天堂圣物的统治,宣称自己拥有主的神性权柄;利用圣言真理来获得对教会和天堂圣物的统治,就是玷污它们;利用它们来宣称自己拥有主的神性权柄,就是亵渎它们。众所周知,他们利用圣言来确认他们的教条。但仔细阅读这些教条,你会发现他们利用取自圣言的一切来获得对世人灵魂的统治,为自己谋取神性的权柄、权威和威严。正因如此,巴比伦被称为“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启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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