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8.“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处于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一个证明。这从“印记”、“右手”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记”是指承认的一个迹象或证明,在此是指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右手”是指在其能力中的信之真理(参看AE 298节);“额”是指爱之良善(也可参看AE 427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手和额”表示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然而,它们不是真理和良善,而是虚假和邪恶。“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然而,承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启示录14:9, 11; 15:2; 16:2; 19:20; 20:4)中,“印记”也表示承认的一个迹象。此外,“印记”与耶和华给该隐立的记号(创世记4:15)具有相同的含义,与以下经文中的记号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先知被吩咐画记号在耶路撒冷城中的人的额上。(以西结书9:4)
摩西五经: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它们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705.启16:15.“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的,有福了”表示主的降临,以及那时为那些仰望主,坚定不移地处于遵行祂的诫命,即圣言真理的生活之人所建的天堂。“像贼一样来”当论及主时,表示祂的降临,以及那时那些生活良善的人将拥有天堂,而那些生活邪恶的人将拥有地狱(参看AR 164节)。接受永生的人被称为“有福”(AR 639节)。“警醒”表示属灵地生活,也就是处于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并仰望主(AR 158节);“看守衣服”表示坚定不移地留在这些真理中,直到生命结束;因为“衣服”表示作为衣服所披上的真理(AR 166, 212, 328节),因而表示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因为这些诫命就是真理。这些事按顺序紧随前面的事而来;因为前面的事与主的降临和新教会有关,然后与那些属于旧教会或前教会的人对新教会的攻击有关;由于争战或冲突即将发生,所以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人被告诫要坚定不移地留在这些真理中,免得他们在下一节所提到的战斗中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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