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27

827a.“对住在地

827a.“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兽造个像”表示一个指定条例,即:教会里的所有人都不可教导并相信除这些事以外的任何事,或说他们要完全教导并相信这些事。这从“住在地上的人”和“兽的像”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是指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参看刚才AE 826节);“兽的像”是指与善行分离之信的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敬拜;这一切从圣言的字义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确认。因此,“造个像”表示制定一个条例或法令,他们只应以这种方式来教导和相信;这也是接受分离之信的教义的各个教会所做的。这就是“像”的含义,因为在灵界,一切属灵事物都可以通过形像,以及偶像来显示;教义的细节可以通过它们被描绘,或说它们可以用肖像来呈现教义的细节,我也见过有人做这种事。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形像和偶像具有这种含义。偶像表示教义的虚假(可参看AE 587,650d, 654h, 780a节)。故此处“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兽造个像”表示一个指定条例,即:教会里的所有人都不可教导并相信除这些事以外的任何事,或说他们要完全教导并相信这些事。在那些属于古代教会的人中间,被造的形像代表他们的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但以色列人因倾向于偶像崇拜而被禁止造它们,这从圣言明显看出来。

因此,为叫人们知道形像具有这种含义,我要从圣言引用以下经文来证实。摩西五经: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敬拜它们。(出埃及记20:4, 5)

利未记:

你们不可为自己造偶像,不可为自己立雕像或柱像,也不可在你们的地上安石像,向它跪拜。(利未记26:1)

申命记:

惟恐你们为自己制造雕像,就是任何形状的形像,男性或女性的像,地上任何走兽的像,或任何飞在空中有翅膀的鸟的像,爬在地上的任何事物的像,在地底下水中的任何鱼的像。(申命记4:16–18)

以色列人之所以被禁止制造偶像,雕像,以及在天上、地上和水中的任何事物的像,是因为以色列教会之前的古代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还因为雅各的子孙完全是外在人;当一切敬拜都是代表性的时,那时外在人就容易崇拜偶像,因而敬拜诸如出现在他们眼前的那些事物。而古代教会是代表性教会,所以这些教会的人为自己制造了雕像和各种形像,以代表、因而表示天上的事物;古人因它们的含义而以它们为乐。因此,当他们看到这些东西时,就被提醒想起它们所代表的天上事物。由于这些形像属于他们的宗教,所以他们拜这些形像,或说在敬拜时使用它们。这就是为何他们有小树林和丘坛,也有雕刻、铸造和描画的像,他们把这些像要么放在小树林,要么放在山上,要么放在圣殿,要么放在家里。因此,在埃及,与对应学一样的代表科学蓬勃发展,他们有形像、偶像和雕像;这也是他们的象形文字的起源。其他各个民族也一样。但当这些教会的人从内在变得外在时,所代表并由此表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他们的祭司和智者中间作为传统保留下来,这些祭司和智者被称为术士或博士(magi)和占卜者;因此,普通人因他们的列祖在这些事物中所看到的宗教原则而开始拜它们,并称其为他们的神。由于雅各的子孙比其他人更是外在人,因而更容易崇拜偶像,也更喜欢法术,所以他们被严禁为自己制造雕像、形像,以及仿佛存在于天上、地上或海里的任何东西的像;事实上,世上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如飞行物或飞鸟,兽、鱼和爬行物。他们在何等程度上以偶像崇拜这些东西,就在何等程度上不承认耶和华。然而,由于他们中间的教会也是代表性的,所以会幕被建造,其中放置了代表,主要是天上事物的代表,如摆放陈设饼的桌子,献香的金坛,灯台与灯盏,约柜与施恩座,它上面的基路伯,离会幕门口不远、上面有圣火的祭坛。后来圣殿建成了,其中的一切事物也都具有代表性,如里面的绘画,外面的洗濯盆,底下有牛支撑的铜海,以及柱子和门廊,还有金器,他们被允许将这一切作为圣物来敬拜,只要他们承认会幕,后来则承认圣殿为耶和华的居所。这些事物被赋予他们,是为了防止他们转向那时存在于亚洲各个民族当中的偶像崇拜和法术,如埃及、叙利亚、亚述、巴比伦、推罗和西顿、阿拉伯、埃塞俄比亚、美索不达米亚,尤其迦南地境内和周边地区。

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在圣言中,“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形像”表示教义。这些事物就存在于亚洲各国的各个民族当中,这一点从以下事物明显看出来:雅各的妻子拉结所带走的亚兰人拉班的神像(创世记31:19, 20),埃及的牛犊和其它偶像,以及那里的庙宇中、方尖碑和墙上所雕刻和绘制的象形文字,非利士人在以革伦的偶像大衮,所罗门制造的偶像,后来列王在耶路撒冷圣殿和撒马利亚制造的偶像,以色列人被吩咐摧毁的迦南地列族当中的祭坛、雕像、偶像和亚舍拉,这从圣言的各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827b.此外,这也来自对应和代表的知识或科学:

非利士人的祭司和占卜的劝他们制造痔疮和使那地荒废的老鼠的金像,把它们放在约柜旁边,用母牛拉的一辆新车送回去,如此将荣耀归给以色列的神。(撒母耳记上6:1等)

因为那时,他们的祭司和占卜的都知道所有这些事物代表什么;痔疮和老鼠的像表示他们宗教的虚假,通过用金子制造它们,它们可以作为礼物赎罪。

在以下经文中,“形像或像”也表示教义。以西结书:

他们要将银子抛在街上,他们的金子要成为可憎之物,他们将他们妆饰的优美变成了骄傲,又用它去制造可憎可厌恶之物的形像;因此,我使他们看它为可憎之物。(以西结书7: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因虚假和邪恶而毁坏,这就是此处要吞灭他们的“剑,瘟疫和饥荒”(以西结书7:15)的意思。他们要抛在街上的“银子”和要成为可憎之物的“金子”表示变成虚假和邪恶的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抛在街上”表示驱散它们,“成为可憎之物”表示变成地狱的邪恶,因为这(邪恶)要变成可憎之物。“他们将他们妆饰的优美变成了骄傲,又用它去制造可憎可厌恶之物的形像”表示他们使整个教会及其教义,以及包含在其中的一切事物都充满了亵渎之物;“妆饰的优美”表示教会及其教义;“可憎可厌恶之物的形像”表示属于它的一切,因而它的教义,也就是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可憎之物”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可厌恶之物”是指被亵渎的真理。

同一先知书:

你拿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是指对取自圣言的教义之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为装饰的金银器皿”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表示从虚假中制造教义,就好像它们来自真理;“与它们行淫”表示对它们的歪曲。

又:

阿荷利巴在埃及行淫,她贪恋亚述人;阿荷利巴又加增淫行;她看见画在墙上的人像,就是用鲜红的颜料所画的迦勒底人的像时,一眼看见,就爱上了他们。(以西结书23:3, 12, 14, 16)

“阿荷利巴”是指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教义;“行淫”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由于“埃及”表示被称为知识(或科学)的属世真理,“亚述”表示理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所以清楚可知“与它们行淫”表示什么。由于“迦勒底人”表示因被用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遭亵渎的圣言真理,所以“迦勒底人的像”表示取悦这些爱的教义;“用鲜红的颜料所画”表示这些外在看上去就像真理,尽管它们内在是亵渎的;“画在墙上的人像”具有类似含义,“画墙”是指教义在外在上的表象。以赛亚书(2:16)、诗篇(73:20),以及启示录(14:9–11; 15:2; 16:2; 19:20; 20:4)接下来的经文中的“形像或像”具有相同的含义;也可参看前面关于“偶像”和“雕像”所说的(AE 587, 650d, 654h, 780a节),那里从圣言引用了其它经文,并解释了它们。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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