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3.“圣徒的耐心和信仰就是在此”表示试探,以及后来,来自良善真理在那些被主变得属灵的人当中的植入就通过这些而来。这从“圣徒的耐心”(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信仰”和“圣徒”的含义清楚可知:“信仰”是指真理的植入;“圣徒”是指那些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因而是指那些被主变得属灵的人;因为人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变得属灵。“信仰”表示真理的植入,因为人的信仰就是从心里承认的真理;除非真理从心里被承认,否则它无法成为一个人自己的信仰;这就是为何旧约处处不提信仰,而是提到真理以取代之。事实上,教会存在于其中的古人完全不知道信除了是真理之外,还能是别的什么。他们的确说,他们信神;但他们对这句话的理解是认识并理解真理,同时意愿并实行它们,而且这都是出于主。由此清楚可知,“信仰”表示真理的植入。
“圣徒的耐心”表示信徒,或那些被主变得属灵的人所受的试探,因为“耐心”表示属灵的耐心,也就是在经受试探上的耐心;那些在自己里面与包含在唯信的信条中并粘附于它的虚假作战的人就拥有这种耐心;因为唯信被来自属世人,以及被错误应用、由此被歪曲的圣言的推理确认。“耐心”就是指当这些人与虚假争战时,他们所受的试探。
路加福音中的“耐心”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你们以你们的耐心拥有你们的灵魂。(路加福音21:16, 17, 19)
这些话论及当审判发生时的教会末期。“他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并被处死”,以及“为主的名被恨恶”描述了那时信徒将因真理而经受的试探;“父母,弟兄,亲戚,朋友”是指那些属于同一个教会,但却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被交与死亡”和“被恨恶”表示他们经受试探;因此,“你们以你们的耐心拥有你们的灵魂”表示真理的生命在虚假当中的保存,“灵魂”表示真理的生命。
同一福音书:
那撒在好地里的,就是那些以简单而善良的心听了圣言,又持守,以耐心结出果实的人。(路加福音8:15)
“以耐心结出果实”表示实行真理和良善,尽管他们生活在虚假和邪恶当中,也就是生活在那些处于虚假和邪恶的人当中。以赛亚书以这些话描述了主在试探中的耐心,祂所受的试探是最严酷的:
祂受逼迫,又受苦,却像羊羔一样不开口。(以赛亚书53:7)
“受逼迫”表示试探;“受苦”表示它们的严酷;“不开口”表示耐心。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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