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8.启13:9.“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随之处于对良善的感知之人的接受。这从“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的含义清楚可知,“凡有耳的,就让他听”是指一个理解并听从主在圣言中的教导之人(参看AE 108, 180, 255节);因此,这句话也表示那些处于对神性真理的理解之人对神性真理的接受。之所以也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感知之人,是因为“有耳,并听”表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理解真理属于思维,感知良善属于情感;这两者都属于耳朵或听觉,因为进入耳朵的东西也进入理解力的视觉,以及意愿的情感;因此,“耳朵”和“听”表示听从和服从。因此,“听”某人表示理解,向某人“侧耳”表示服从,“听从”是指这两者。
如前所示,教会的全体成员所接受的信只是一种空虚的信,因为它不包含来自任何真理的生命;我在此简要说明什么是得救之信。得救之信就是相信主是世界的救主,祂是天堂的神和大地的神,通过降世给自己披上拯救所有通过圣言从祂那里接受真理,并照这些真理生活之人的能力。前面(AE 803节)解释了那些能从祂那里接受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都是谁,就是那些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反对圣言,因而反对神的罪之人;因为人的内在通过如此行而洁净,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人就被主引领,而不是被自我引领;人被主引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真理并接受它们,也意愿并实行它们。这信就是得救之信。
“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主要的意思是,他们应当接受并相信: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里面,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在基督教会,尤其在那里的学者当中,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观念已经完全被摧毁,只在简单人当中还留有一丝痕迹,这难道不奇怪吗?因为简单人认为神是一个人,而不像学者那样认为神是没有人的形式的一个灵。比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更有智慧的上古之人对神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头上围绕光环的一个人的概念,这从古人的著作,以及他们的绘画和雕像清楚看出来。此外,从亚当的时代直到亚伯拉罕、摩西和众先知,所有属教会的人都认为神是一个人。他们还看到一个人形式的神,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从圣言明显看出来。一个人形式的神就是主,这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这个地球的居民从远古时代就有神-人,或神性人身的观念,这一点从他们的偶像,以及像非洲人那样从内在思考和感知的外邦人的观念明显看出来;同样从几乎所有星球的居民那里(可参看一本单独的小著《宇宙星球》)看出来。人之所以对神性有这样一种观念,是因为它是从天堂流入的;事实上,在天堂,没有人能思想神,除非神处于人的形式。如果他不这样想,那么他对神的思维就会破灭,他自己则从天堂坠落。这是因为人的形式是天堂的形式,天使的一切思维都照着天堂的形式进行。然而,对神的这种观念作为一切观念之首,却在当今世上的学者当中被根除了,可以说到了这种程度:当仅仅说神是一个人时,他们就不能思想它。
这就是为何甚至从教会建立之初,他们就把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或人身分离了;由此导致很少有人在想到主时,会想到祂的神性,而是认为祂跟他们自己一样,是一个人。然而,凡对神性持有这种观念的人,无论他是谁,都不能进入天堂;相反,一旦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他就会被赶回去。因此,这就是“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的主要意思。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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