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0.“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这从“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天使)”是指歪曲属灵的良善和真理。“那些住在天上的”是指天使;由于天使凭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天使,并且灵义是从人那里抽象出来的,所以“天使”在此表示良善和真理,他们凭良善和真理而为天使;圣言别处的“天使或使者”也表示这些(可参看AE 130, 302节)。“天使”之所以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是属灵的,并属灵地思考和说话。但世人则不然,他们因是属世的,故属世地思考和说话;因此,与他们同在的良善和真理是属世的。由于良善与真理彼此相爱,它们因此必须结合在一起,所以也说天上的婚姻来自它们。这婚姻也由“那些住在天上的”来表示,因为天上的所有人都处于该婚姻,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圣言的每个最小细节都有一个类似的婚姻在里面(可参看AE 238末尾, 288b, 484, 724a节);天使不能成为天堂的天使,除非他处于这个婚姻,或这个婚姻在他里面;这同样适用于教会之人(参看AE 660节)。由此再次清楚可知,一个将信仰与善行分离的人不是一个教会之人。由此可见,“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表示歪曲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
我们在前面两段文字中论述了那些将信仰与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关闭天堂的人,以及那些将生活的良善与信仰联结起来,从而没有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关闭天堂的人。现在按顺序要说一说那些虽在承认唯信的教会中,却没有歪曲圣言的人。
(1)他们就是那些没有将信仰与生活分离,而是把它们结合起来的人,因为他们认为信仰与生活构成一体,就像情感与思维、意愿与理解力、春夏时节的热与光(它们的结合使万物萌芽生长)构成一体一样,也像真理与良善构成一体一样,只要把信仰换成真理,生活换成良善。关于所有这些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些人在自己里面确定:生活邪恶的人不可能有信,只有好好生活的人才有信;一个生活邪恶的人不能接受信,除非他通过找出自己的邪恶,并停止它们而表现出生活的悔改;同样,一个生活邪恶的人在灵里或在自己里面只能拥有对虚假的信,无论他口头上如何宣称相信真理。因此,那些在宣称和作为上将生活和信仰如此结合起来的人就拥有仁爱的生活,他们的信是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这些人的信是属灵的,只要他们从圣言认识真理,并照之生活,因为信从生活变得属灵;人由此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天堂就向他打开到何等程度。
(2)那些不知道,并且不想知道,信除了是指相信圣言里的话,并实行它们外,还指别的什么的人也没有歪曲圣言,因为他们看到,信就是相信并实行,相信却不实行是口头的信,不是内心的信,因而是在人之外,不是在人之内。这些人在行动时,认为信在于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爱神、爱邻就在于实行圣言中的诫命;而且,他们停止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是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而不是从他们自己实行诫命。他们还认为主降世是为了拯救那些相信祂,并践行祂教导的人。
(3)这些人因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除此之外,信还能是别的什么,所以不承认人们所以为的称义和得救,仅仅通过相信父神差遣祂的儿子,并因祂的血而成为我们的安抚、救赎和拯救就实现了;因为他们发觉,只是相信这一点,却不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与其说使人称义,倒不如说定人的罪。这倒不如说定人的罪,因为这不是相信真理,而是相信虚假;事实上,这是相信直接或即刻怜悯,也就是不用方法的改造和重生;这是相信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归算、安抚和代求。此外,自永恒而生的儿子被父差到世上不是真的,父因儿子的血得安抚也不是真的,主担当人类的罪,从而实现救赎同样不是真的;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只要这些是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表象,那么它们的确可能会被断言,也可能被思想,但决不可被如此确认,以至于摧毁在天上,并且教会教义能从圣言所教导的纯正真理。因此,那些将信的一切都置于这种承认的人,不仅弃绝并抛开了天使和世人从中获得生命和智慧的所有无数真理,还认为整个神学在于怀着信心所宣告的某些表述,其中没有任何真理;但为了确认这些表述,他们必定歪曲圣言,从而向自己关闭天堂。不过,别的地方会详述这个主题。关于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和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的人,就说这么多。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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