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3.启13:5, 6.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和祂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彻底摧毁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义(794节);“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示摧毁,直到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存留(796节)。
“他就开口亵渎神”表示对神性真理的歪曲,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圣言来自主,并且就是主(797节);“亵渎祂的名”表示通过歪曲它的一切品质(798节);“和祂的帐幕”表示教会的一切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敬拜(799节);“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800节)。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第二次的死”只表示属灵的死亡,即诅咒;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即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即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是诅咒。由于第二次的死是诅咒,第一次的死是离世或过渡,并且第一次的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在启示录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一次的死”,而启20:14,以及启21:8和启2:11却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可能很容易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此处“第二次的死”就是指这种死亡;他也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这就是为何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二次复活”(可参看AR 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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