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祂用右手按着我”表示来自祂的生命。这从“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右手”是指来自祂的生命(参看AE 72节);它之所以表示来自祂的生命,是因为它接着这些话而来,即:“我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此外,“用手摸或按”表示将属于自己的东西传递并转移给他人,也表示从他人那里接受。当论及主时,如此处,将属于自己的东西传递并转移给他人是指将生命传递并转移给那些处于一种光照状态,看见并听见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类事物之人。这种情况也发生在约翰身上,因为当他看见并听见启示录所描述的事物时,就处于这种光照状态。
“用手摸或按”是指传递并转移给他人,是因为人的整个能力从身体传到手上;因此,心智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手臂和手也相应地执行。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手臂或膀臂”和“手”表示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878, 3091, 4931–4937, 6947, 7673, 10019节)。但这种能力是属世能力,由此的传递是身体力量的行使;而属灵能力是愿意别人好,愿意将属于自己的东西尽可能地传给他人。“手”在灵义上就表示这种能力,“用手摸或按”表示它的传递和转移。由此可见当约翰躺下像死了一样时,在此被称为“人子”的主用右手按着约翰表示什么,即表示祂将来自祂自己的生命传递并转移给他(对此,参看前文)。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摸或按”和“用手摸或按”具有同样的含义;如以下经文,但以理书:
在那里向他显现为一个身穿细麻衣的主,其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按他;重新让他站起来;使他用膝支撑起自己;摸他的嘴唇,开他的口;又摸他,使他有力量。(但以理书10:4–21)
耶利米书:
耶和华伸手摸我的嘴唇,说,我将我的话放在你口中。(耶利米书1:9)
马太福音:
耶稣把手伸到麻风病人身上,摸他说,我愿意;你洁净了吧。他的麻风病立刻就洁净了。(马太福音8:3)
同一福音书:
耶稣见彼得的岳母正发烧,一摸她的手,烧就退了。(马太福音8:14–15)
又:
耶稣就摸两个瞎子的眼睛,他们的眼睛就开了。(马太福音9:29–30)
又: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看哪,有一朵明亮的云彩遮盖门徒;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门徒听见这些话,就面伏于地,极其害怕。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马太福音17:5–8)
路加福音:
耶稣上前按住死人的棺材,说,年轻人,我告诉你,起来。然后那死人就坐起来,开始说话。(路加福音7:14–15)
同一福音书:
耶稣就摸聋子的耳朵,治好了他。(路加福音22:51)
马可福音:
他们把小孩子带到耶稣这里,请祂摸他们;耶稣用手臂抱起他们,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马可福音10:13, 16)
同一福音书:
他们把病人带到耶稣这里,叫他们可以摸祂的衣裳繸子,凡摸着的人就都痊愈了。(马可福音6:56; 马太福音14:35, 36)
路加福音:
有一个患血漏的女人摸了祂的衣裳繸子,血漏立刻就止住了。耶稣说,摸我的是谁?有人摸了我,因为我知道有能力从我身上出去。(路加福音8:43–46)
由于“摸”和“按手”表示将属于自己的东西传递并转移给他人,所以自古代教会就有这样的习俗,即按手在那些就职和受祝福之人的头上,如摩西就被吩咐向约书亚如此行(民数记27:18–23; 申命记34:9)。由于以色列人中间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属灵事物,所以摸或按也是如此;因此,那些摸或触着神圣之物的人被圣化,那些摸或触着不洁之物的人被污染;因为“摸或触”表示传递并转移给他人,并从他人那里接受,这一点从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
凡触着会幕和法柜,桌子与桌子的一切器具,灯台和灯台的器具,并香坛、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的,都要成为圣的。(出埃及记30:26–29)
出埃及记:
凡触着祭坛的,都要成圣。(出埃及记29:37)
利未记:
凡剩余的素祭和剩余的祭肉的,都要成圣。(利未记6:18, 27)
民数记:
凡摸了死尸,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帐幕;这灵魂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凡在开阔的田野里摸了被剑杀的,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的,就要七天不洁净。摸了除污秽水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不洁净的人所摸的一切物都不洁净,摸了这物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民数记19:11, 13, 16, 21–22)
利未记:
摸了不洁净的走兽和不洁净的爬物的人,必不洁净。它们掉在其上的一切东西都不洁净,无论是木器、衣服、瓦器,还是食物、喝的、炉子(但泉源、池子,或盛水的容器除外)都不洁净。(利未记11:31–36;以及其它地方,如利未记5:2, 3; 7:21; 11:37, 38; 15:1–33; 22:4; 民数记16:26; 以赛亚书52:11; 耶利米哀歌4:14, 15; 何西阿书4:2, 3; 哈该书2:12, 13, 14)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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