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77

777. “在他的角

777. “在他的角上有十个冠冕”表示源于大量真理表象的能力。这从“角”、“十”和“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能力(对此,我们刚才已经论述了);“十”是指很多,因而也指大量(对此,可参看AE 675节);“冠冕”是指秩序的终端或最后层级中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参看AE 717节)。它们也是指真理的表象,因为圣言字义的真理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这“兽”所指的那些人通过这些真理的表象拥有能力。他们就是那些通过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因为圣言字义的真理(就是真理的表象,他们也通过推理将这些表象连接起来,好使它们看上去就像真正的真理),就是此处“冠冕”所表示的。但当这些真理通过基于虚假和谬误的推理被连接起来时,它们就不再是表面的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因而是虚假,正如前面(AE 719节)通过太阳表面上的行进所说明的。之所以在龙头上出现七个冠冕,在兽角上却出现十个冠冕,是因为“龙头”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或科学),因而表示表面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而“角”表示当这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连接起来并确认时,它们的大能。然而,这大能不是来自推理,而是通过推理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8

Faith68.(4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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