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7. “在他的角上有十个冠冕”表示源于大量真理表象的能力。这从“角”、“十”和“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能力(对此,我们刚才已经论述了);“十”是指很多,因而也指大量(对此,可参看AE 675节);“冠冕”是指秩序的终端或最后层级中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参看AE 717节)。它们也是指真理的表象,因为圣言字义的真理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这“兽”所指的那些人通过这些真理的表象拥有能力。他们就是那些通过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因为圣言字义的真理(就是真理的表象,他们也通过推理将这些表象连接起来,好使它们看上去就像真正的真理),就是此处“冠冕”所表示的。但当这些真理通过基于虚假和谬误的推理被连接起来时,它们就不再是表面的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因而是虚假,正如前面(AE 719节)通过太阳表面上的行进所说明的。之所以在龙头上出现七个冠冕,在兽角上却出现十个冠冕,是因为“龙头”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或科学),因而表示表面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而“角”表示当这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连接起来并确认时,它们的大能。然而,这大能不是来自推理,而是通过推理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
890.启21:7.“得胜的,必承受这一切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那些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即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的人,将进入天堂,在那里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们里面。“得胜”在此是指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从而战胜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是战胜魔鬼,因为“魔鬼”是指一切邪恶;“承受这一切为业”表示进入天堂,然后享受那里来自主的良善的所有权,从而作为儿子和继承人而拥有来自主并属于主的良善,天堂因此被称为“产业”(马太福音19:29; 25:34)。“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在天上,他们将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前所述(AR 882, 88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在那里(即启21:3),经上说:“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被称为祂的儿子,因为他们从主新生,也就是重生;因此,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约翰福音12:36; 13:33;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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