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7. “在他的角上有十个冠冕”表示源于大量真理表象的能力。这从“角”、“十”和“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能力(对此,我们刚才已经论述了);“十”是指很多,因而也指大量(对此,可参看AE 675节);“冠冕”是指秩序的终端或最后层级中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参看AE 717节)。它们也是指真理的表象,因为圣言字义的真理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这“兽”所指的那些人通过这些真理的表象拥有能力。他们就是那些通过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因为圣言字义的真理(就是真理的表象,他们也通过推理将这些表象连接起来,好使它们看上去就像真正的真理),就是此处“冠冕”所表示的。但当这些真理通过基于虚假和谬误的推理被连接起来时,它们就不再是表面的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因而是虚假,正如前面(AE 719节)通过太阳表面上的行进所说明的。之所以在龙头上出现七个冠冕,在兽角上却出现十个冠冕,是因为“龙头”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或科学),因而表示表面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而“角”表示当这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连接起来并确认时,它们的大能。然而,这大能不是来自推理,而是通过推理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
276.“各拿着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对主的神性人身的称谢或宣认。众所周知,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人们用歌唱,同时用相对应的乐器来称谢耶和华。乐器主要是号、鼓、瑟和琴;号和鼓对应于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瑟和琴对应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对应是与它们的声音。至于何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何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 20-28节)。“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对主的称谢,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祂。(诗篇33:2)
又:
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诗篇43:4)
又:
我要鼓瑟称谢你,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又:
琴瑟啊,当唤醒我,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诗篇57:8, 9; 108:2-4)
又:
你们要以称谢回应耶和华,向我们的神弹竖琴。(诗篇147:7)
又:
鼓瑟弹琴称谢耶和华,乃是一件美事。(诗篇92:2-4)
又:
全地啊,要向耶和华发出欢乐的声音,要用琴,用琴和歌唱的声音歌颂耶和华。(诗篇98:4-6; 43:4; 137:2; 约伯记30:31; 以赛亚书24:7-9; 30:31, 32; 启示录14:2; 18:22)
由于“竖琴”对应于对主的称谢,恶灵无法忍受它,所以大卫通过竖琴使恶灵离开扫罗(撒母耳记上16:14-16, 23)。它们不是竖琴,而是对主的称谢,这称谢在约翰听来就像竖琴(可参看AR 6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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