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22.这些事实清楚表明,受到最后审判的,是哪种新教徒;它没有临到在中心区域的人,而是临到在周围区域的人。如前所述,后者出于外在的道德表面上看像基督徒,但内在并不是基督徒,因为他们没有属灵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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