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70

770.“为耶稣基督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揭秘启示录 #857

857.原版中没有8

857.原版中没有857节,但在550、858和870节中可以找到三处对它的引用。印刷商很可能无意中遗漏了8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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