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302.启6:3.“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表示主对那些即将面临最后审判之人的检查,即检查他们的生命状态。此处的含义与前面所说明的(AR 295节)很相似,接下来的内容提到了唯一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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