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430.在这一部分中,凡论及爱与智慧的话都可以论及仁与信,只要将仁理解为属灵之爱,因而将信理解为真理,也就是获得聪明的方法。无论所用的术语是意愿和理解力,还是爱和聪明,意思都一样,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聪明的容器。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