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228.不过,这些事似乎自相矛盾,因为它们无法运用可见事物来解释。然而,抽象概念因具有普遍性,故往往比运用事物更容易理解,因为这些事物具有无穷的变化,而变化会使真相变得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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