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16.由此可见,神是一位人,因而祂是具有显现的神,不是从祂自己显现,而是在祂自己里面显现。在自己里面显现的祂就是神,万物皆源于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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