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9

769.“就是那守神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揭秘启示录 #740

740.启17:12

740.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表示在那些居住在法国,没有那么受制于教皇统治的人当中,在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方面的圣言,然而在他们中间还没有形成一个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如此分离的教会。这些话论及那些居住在法国的人,这一点可从灵义上的这一系列事明显看出来;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在基督教界的人对圣言的接受:在天主教徒当中,对圣言的接受和随之而来的教会状态(启17:9-11);在那些仅于外在依附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人(他们主要在法国)当中,对圣言的接受和随之而来的教会状态(启17:12-14);其余的人,就是那些的确信奉这种宗教,但在各种事上仍持不同意见的人(启17:15);公开退出该宗教的新教徒或改革宗信徒(启17:16-17)。

然而,若不知道“朱红色的兽”是指圣言,并且教会取决于对圣言的接受,就绝不能知道此处论述的是这一切事。“朱红色的兽”是指圣言(可参看AR 723节);教会因圣言并照着对圣言的理解而为一个教会,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角”,即此处这兽的角,表示圣言的能力;“十角”表示大能,在此表示神性能力,因为这是主藉圣言而来的能力。“角”表示能力,“十角”表示大能(可参看AR 270, 539和72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0, 664, 704节);“十”不是指十,而是指许多人或许多事物(AR 101节)。“国”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因为“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还没有得国”表示在他们中间还没有形成一个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如此分离的教会。

由此可见,“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表示在那些在法国和其它一些地方,没有那么受制于教皇统治的人,包括那些被称为詹森主义者的人当中,在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方面的圣言;然而,在他们中间还没有形成一个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如此分离的教会。

之所以说那些在法国的人中间的教会还没有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分离,是因为这个教会在外在上与它是一致的,但在内在上却不一致。而外在是形式,内在是本质。他们仍依附于天主教,这是因为法国有众多修道院,并且那里的教牧职位受制于教皇的权威;这些人在一切形式上都受教皇的法令和律例管理,因而仍大量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本质。因此,那里的教会尚未分离。这就是“他们还没有得国”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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