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279.启5:9.“他们唱新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因为唯独祂是审判者,救赎主和救主,因而是天地之神。这些事就包含在他们所唱的歌中,所表示的也是所包含的事;接下来的这句话就包含对主是审判者的承认:
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启示录5:9)
下面这句话包含对祂是救赎主的承认:
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启示录5:9)
这句话包含对祂是救主的承认: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这句话包含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
他们俯伏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启示录5:14)
由于对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祂无法以其它方式被称为救赎主和救主的承认,以前在教会不存在,所以它被称为“新歌”。
“歌”之所以也表示荣耀,即出于内心喜乐的称谢,是因为唱歌使人振奋,使情感从心中迸发出来,成为声音,并在生活中强烈表现出来。大卫的诗篇只是诗歌,因为它们被弹奏和歌唱,因此在许多地方被称为“歌”(如诗篇18:1; 33:1; 45:1; 46:1; 48:1; 65:1; 66:1; 67:1; 68:1; 75:1; 76:1; 87:1; 88:1; 92:1; 96:1; 98:1; 108:1; 120:1; 121:1; 122:1; 123:1; 124:1; 125:1; 126:1; 127:1; 128:1; 129:1; 130:1; 132:1; 133:1; 134:1)。
唱歌是为了提升爱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喜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全地都要向耶和华发出喜乐的声音,要回荡欢呼。(诗篇98:1, 4-8)
又: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愿以色列因造他的主欢喜,向祂唱诗。(诗篇149:1-3)
以赛亚书:
当向耶和华唱新歌,当扬声。(以赛亚书42:10, 12)
又: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较低部分啊,应当欢呼,众山啊,应当回荡歌声!(以赛亚书44:23; 49:13)
诗篇:
当向神我们的力量欢呼,向雅各的神呼喊;唱起诗歌。(诗篇81:1-3)
以赛亚书: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诗歌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52:8, 9)
又:
要向耶和华唱歌,锡安的女子啊,当扬声欢呼,因为以色列的圣者在你们中间乃为大。(以赛亚书12:1-6)
诗篇:
我心坚定,我要歌唱,我要唱诗。我的荣耀啊,你当醒起;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列民中唱诗给你!(诗篇57:7-9; 以及在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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