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6

766.启12:17

766.启12:17.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

“龙向妇人发怒”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因感觉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被许多人支持而燃起的对它的仇恨(767节);“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表示源于邪恶的生活、要攻击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768节);“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769节);“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770节)。


揭秘启示录 #276

276.“各拿着竖琴

276.“各拿着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对主的神性人身的称谢或宣认。众所周知,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人们用歌唱,同时用相对应的乐器来称谢耶和华。乐器主要是号、鼓、瑟和琴;号和鼓对应于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瑟和琴对应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对应是与它们的声音。至于何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何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 20-28节)。“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对主的称谢,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祂。(诗篇33:2)
又:
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诗篇43:4)
又:
我要鼓瑟称谢你,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又:
琴瑟啊,当唤醒我,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诗篇57:8, 9; 108:2-4)
又:
你们要以称谢回应耶和华,向我们的神弹竖琴。(诗篇147:7)
又:
鼓瑟弹琴称谢耶和华,乃是一件美事。(诗篇92:2-4)
又:
全地啊,要向耶和华发出欢乐的声音,要用琴,用琴和歌唱的声音歌颂耶和华。(诗篇98:4-6; 43:4; 137:2; 约伯记30:31; 以赛亚书24:7-9; 30:31, 32; 启示录14:2; 18:22)
由于“竖琴”对应于对主的称谢,恶灵无法忍受它,所以大卫通过竖琴使恶灵离开扫罗(撒母耳记上16:14-16, 23)。它们不是竖琴,而是对主的称谢,这称谢在约翰听来就像竖琴(可参看AR 6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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