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5.启12:16.“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表示那些属于一个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之人提供帮助,不接受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狡猾推理。这从“地”、“帮助妇人”、“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的含义清楚可知:帮助妇人的“地”是指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因为此处“地”是指妇人所逃往的旷野的地,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旷野的地”表示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因为它没有处于良善,这一点从“地”和“旷野”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地”是指教会(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 742, 752节),“旷野”是指没有真理的地方(对此,可参看AE 730节)。“帮助妇人”是指给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提供帮助;“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是指(不接受)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敏锐推理;因为龙从他口中吐出的“水河”表示基于虚假的敏锐推理,这从之前的两个章节明显看出来;“开口吞”当论及“地”所表示的教会时,表示拿走;由于一个事物当不被接受时,就被拿走,所以它表示不接受。
这些事必须理解如下:前面说“妇人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后来说“她得了鹰的翅膀,飞到自己的地方”,这表示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在成长直到完全期间,要逗留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之人中间,直到规定它可以在许多人当中。但这个教会有龙,他们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将信与善行分离;不过,在这个教会中,其他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不是龙,尽管这些人在他们中间,因为这些人只知道,正是遵照教义,信才结出果子,也就是善行,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信就是相信圣言中的话,并实行它们。而龙们却持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不过,前者并不理解他们的看法是什么,并因不理解而不接受它们。由此清楚可知,“帮助妇人,并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的“地”表示由那些不是龙的人构成的教会。至于“龙”所指的那些人对信仰与善行的分离,以及它们的结合的推理是什么,何等狡猾,甚至有害,主若愿意,将在别处揭示;那些推理只存在于有学问的教会领袖中间,教会之人并不知道它们,因为这些人不理解;因此,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得到这些人的帮助,也得到成长。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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