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 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揭秘启示录 #923

923.“他们必将列

923.“他们必将列族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那些进去的人将带来称谢、承认和信仰,即:主是天地之神,教会的一切真理和宗教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将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称谢主,并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归给祂(参看AR 921节);此处所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那里“地上的列王”所指的那些人要把它带来,这里“列族”所指的那些人要把它带来;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将列族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AR 920节),经上还论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的接受(参看AR 922节)。由此可知,“他们必将列族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那些进去的人将带来称谢、承认和信仰,即:主是天地之神,教会的一切真理和宗教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几乎所表相同:

我要使平安延及耶路撒冷,使列族的荣耀如同激流。(以赛亚书66:12)

我们说教会的真理和宗教的良善,是因为教会是一回事,宗教是另一回事。教会凭教义而被称为一个教会,宗教凭照着教义的生活而被称为宗教。一切教义都被称为真理,它的良善也是真理,因为教义只是教导它。但遵行教义教导的生活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同样,实行教义的真理就是良善。这就是教会和宗教之间的区别。然而,哪里有教义,没有生活,哪里就不能说有教会或宗教,因为教义视生活与它自己为一体,就像真理与良善,信仰与仁爱,智慧与爱,理解力与意愿一样;因此,哪里有教义,没有生活,哪里就没有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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