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 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879.启21:2.“我约翰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表示在前教会结束时,主所建立的新教会,新教会将与新天堂联系在一起,并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神性真理。约翰在此之所以提到自己的名字,说“我约翰”,是因为他作为一名使徒,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因而表示生活的良善;因此,他比其他门徒更蒙爱,在晚餐时躺在主的怀里(约翰福音13:23; 21:20);现在所论述的这个教会也是如此。下文会看到,“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教会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被称为“城”,并被描述为城,因为“城”在灵义上表示教义(AR 194, 712节)。它因主和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圣,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它里面的神性真理来自主、源于圣言,这些神性真理被称为神圣(AR 173, 586, 666, 852节);它被称为“新”,是因为那坐宝座的说:“看哪,我使一切都变成新的”(启21:5);经上说它“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因为它是从主那里通过启21:1所论述的新基督天堂(AR 876节)降下来的;事实上,主通过天堂形成地上的教会,好叫它们可以行如一体,并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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