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 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揭秘启示录 #82

82.“但我反对你,

82.“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表示有一件事要反对他们,就是他们没有将生活的良善放在首位,然而,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每个教会起初都将生活的良善放在首位。这话是说给以弗所教会的,因为该教会是指教会中那些主要或首先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良善的人(AR 73节);然而,生活的良善本应是首先,也就是主要被关注的;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生活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真正处于教义的真理,反过来则不然。原因在于,生活的良善打开心智的内层,当这些内层被打开时,真理就出现在自己的光中,它们由此不仅被理解,还被热爱。当主要或首先关注的是教义时,情况就不同了。这时,真理的确被知道,却不能出于属灵情感从内层被看到和热爱(AR 17节)。每个教会起初都首先关注生活的良善,其次关注教义的真理;但随着教会衰落,它开始首先关注教义的真理,其次关注生活的良善;最终,在末了,它只关注信。这时,它不仅将仁之良善与信分离,甚至还忽略或放弃它们。由此明显可知,“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表示他们没有将生活的良善放在首位,然而,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每个教会起初都将生活的良善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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