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 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792.启18:22.“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对他们来说,不会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也不会有对属天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声音”是指音调,每种音调或声音都对应于属于爱的某种情感,因为它源于爱。正因如此,竖琴、音乐和笛子的音调或声音因对应关系而表示情感。但情感分为两种,即属灵的和属天的;属灵情感是智慧的情感,属天情感是爱的情感。它们彼此不同,就像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一样,如前面数次所说明的。因此,有些乐器的声音或音调与属灵情感有关,有些乐器的声音或音调与属天情感有关。弹竖琴者和作乐者的声音或音调与属灵情感有关,吹笛者和吹号者的声音或音调与属天情感有关。因为声音离散的乐器,如弦乐器,属于属灵情感类;而声音连续的乐器,如管乐器,属于属天情感类。因此,“弹竖琴者和作乐者”的声音或音调表示对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吹笛者和吹号者”的声音或音调表示对属天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竖琴的音调或声音因对应关系而表示出于对属灵真理的情感的称谢(可参看AR 276, 661节)。
此处的意思是说,那些处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的邪恶和虚假的人没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天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因为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情感,是因为他们没有来自圣言的任何真理,故对他们来说,这些情感无法被赐予;他们没有任何真理,所以也没有任何良善。良善只被赐予那些渴望真理的人;但除了那些转向主的人外,没有人会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望真理;这些人死后会照着他们的渴望而被天使们教导,并接受真理。他们在听弥撒,在其它祈祷行为中时所处的外在情感,因没有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所以是纯属世、感官和肉体的;由于他们是这样,又没有来自主的内在,所以就难怪他们在幽暗和盲目中被带入对活人和死人的敬拜中,并向被称为普鲁托的鬼魔献祭,以为他们的灵魂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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