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 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705.启16:15.“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的,有福了”表示主的降临,以及那时为那些仰望主,坚定不移地处于遵行祂的诫命,即圣言真理的生活之人所建的天堂。“像贼一样来”当论及主时,表示祂的降临,以及那时那些生活良善的人将拥有天堂,而那些生活邪恶的人将拥有地狱(参看AR 164节)。接受永生的人被称为“有福”(AR 639节)。“警醒”表示属灵地生活,也就是处于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并仰望主(AR 158节);“看守衣服”表示坚定不移地留在这些真理中,直到生命结束;因为“衣服”表示作为衣服所披上的真理(AR 166, 212, 328节),因而表示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因为这些诫命就是真理。这些事按顺序紧随前面的事而来;因为前面的事与主的降临和新教会有关,然后与那些属于旧教会或前教会的人对新教会的攻击有关;由于争战或冲突即将发生,所以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人被告诫要坚定不移地留在这些真理中,免得他们在下一节所提到的战斗中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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