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59

759.启12:14

759.启12:14.“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表示主赐予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这从“妇人”、“翅膀”和“鹰”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是指被称为新耶路撒冷(前面论述过)的教会,因而是指该教会之人;“翅膀”是指属灵事物(对此,参看AE 282, 283, 529节);“鹰”是指聪明和小心谨慎(对此,参看AE 282节)。由此可推知,“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表示主赐予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

还要解释一下这意味着什么。由于“龙同他的使者”所指的所有人都是属世的,事实上都是感官的,如前所示,这些人基于表象推理,而表象大多都是谬误,他们就这样把简单人引入歧途,所以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的人被恩准不感官地,也就是不照着表象,而是属灵地,也就是照着它们的本质来看待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因此,圣言的内义被揭开了,这内义是属灵的,只给那些将属于该教会的人。从内义会看到神性真理就如它在自己的属灵之光中的样子,从属灵之光则看到如它在自己的属世之光中的样子。神性真理就是圣言,那些属该教会的人从圣言的属灵之光通过来自主、从天堂而出的流注被光照,因为他们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并从祂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接受经由天堂从主不断流入所有阅读圣言之人的属灵之光的,是这些人,而不是其他人;他们由此获得光照。

还要解释一下光照是如何发生的。每个人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都在灵界;因此,就其灵而言,他就在那里,因为进行思考并受到感动的,正是人的灵。通过被主重生变得属灵的人就其灵而言,在一个天堂社群,而属世人,也就是一个没有重生的人,就其灵而言,则在一个地狱社群。对后者来说,邪恶不断从地狱流入,也被快乐地接受;而对前者来说,良善不断从天堂流入,也被接受;由于良善流入他的情感,并通过情感流入他的思维,所以他拥有光照。这光照就是由赐给妇人,让她用来飞到旷野的“鹰的两个翅膀”表示的属灵聪明和小心谨慎所指的。事实上,属灵人也比较像高空飞翔的老鹰;而那些纯属世的人则比较像在地上爬行,看见在自己上面的老鹰的蛇;因此,在下一节,龙被称为“蛇”。

此外,赐予妇人的“鹰的翅膀”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为所有属于该教会的人都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由此能凭真理之光看到真理,也就是看到一件事是不是真的。他们因以这种方式看见真理,所以就承认它,并以属于意愿的情感接受它。因此,他们所拥有的真理变成属灵的;结果,在属世心智之上的属灵心智在他们里面打开;当属灵心智打开时,它就接受天使的视觉,也就是来自真理之光的真理本身的视觉。而另一方面,那些不属该教会的人,就是那些不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不属灵地爱真理,也就是因它是真理而爱真理的人不能拥有被如此光照的理解力,以至于能看到一件事是不是真的;相反,他们视真理的表象为真实的真理,并从圣言的字义来证实它们,好像它们就是真实的真理。然而,圣言字义上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这些表象若被证实为真实的真理,就会被歪曲,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虚假。他们因不能从真理之光看见真理,从而以理解力来理解它们,所以就处于一种模糊,事实上处于对要相信的东西的一种盲目信仰,盲目的信仰就像一只看见极少,或什么也看不见的眼睛。事实上,盲目的信仰不是信仰,只是一种说服;由于这种说服来自别处,要么来自某个老师,要么来自牧师,要么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所以它是一种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这种信仰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这些人因看不到真理,所以也坚持并希望,教会的教义不应以理解力来靠近和思考或看待,而应以被称为顺服信仰的顺服的灵来接受。出于这种盲目的顺服所接受的事物是真是假,是不得而知的。

这些事物无法打开通往天堂的道路,因为在天堂,除了所看到,也就是所理解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会被承认为真理。此外,天堂之光是这样,真理凭它出现在心智的理解力面前,就像世上的物体出现在眼睛的视觉面前一样;因此,当世上那些仅出于一种信仰的盲目视觉看见真理的人被送往天堂,到天使那里时,他们什么也看不见,甚至看不见那里的天使,更不用说他们周围的壮丽事物了。这时,他们的理解力也变得愚蠢,他们的眼睛昏暗,所以他们就走了。然而,要知道,这适用于所有将仁与信分离的人;但所有没有把它们分离,而是过着被称为仁爱的信仰生活的人都有看见真理的急切渴望;因此,当他们进入灵界时(这种情况在死亡时发生),他们被恩准看见真理。其原因在于,他们拥有打开的属灵心智,因此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离开自然界后就实际上进入这光。由此可见,“鹰的两个翅膀”表示什么,即:对真理的理解;由于“妇人”是指新耶路撒冷,所以翅膀被赐给她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已经被赐下,并会被赐给那些将属于该教会的人。


揭秘启示录 #779

779.由于此处提到

779.由于此处提到的“油”在敬拜的圣物当中,并表示属天良善,所以此处要说一说“膏油”,古人使用这种油,后来以色列人也被吩咐用它。在古代,他们膏抹立作雕像的石头,这一点从创世记(28:18, 19, 22)明显看出来。他们还膏抹战争武器,如盾牌和护盾(撒母耳记下1:21; 以赛亚书21:5)。经上吩咐他们要预备圣油,用来膏抹教会的一切圣物;还用来膏抹祭坛及其一切器具,以及帐幕和其中的一切事物(出埃及记30:22-33; 40:9-11; 利未记8:10-12; 民数记7:1)。他们用油膏抹那些履行祭司职分的人及其衣服(出埃及记29:7, 29; 30:30; 40:13-15; 利未记8:12; 诗篇133:1-3);用油膏抹先知(列王纪上19:15, 16);用油膏抹君王,君王因此被称为“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10:1; 15:1; 16:3, 6, 12-13; 24:6, 10; 26:9, 11, 16, 23; 撒母耳记下1:16; 2:4, 7; 5:17; 19:21; 列王纪上1:34-35; 19:15,16; 列王纪下9:3; 11:12; 23:30; 耶利米哀歌4:20; 哈巴谷书3:13; 诗篇2:2, 6; 20:6; 28:8; 45:7; 84:9; 89:20, 38, 51; 132:17)。
经上之所以吩咐用圣油膏抹,是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并代表主,而在其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真正唯一的受膏者,但祂不是用“油”来膏抹的,而是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本身来膏抹的;因此,祂在旧约也被称为“弥赛亚”,在新约被称为“基督”(约翰福音1:41; 4:25);“弥赛亚”和“基督”表示受膏者。正因如此,祭司、君王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要膏抹,膏抹之后就被称为神圣;并不是说他们本身是神圣的,而是因为他们由此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此,伤害君王就是亵圣,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24:6, 10; 26:9; 撒母耳记下1:16; 19:21)。
此外,膏抹自己和他人,以证明心智的喜悦和仁慈,是一种公认的习俗;但要用普通的油,或其它贵重的油,而不是圣油(马太福音6:17; 马可福音6:13; 路加福音7:46; 以赛亚书61:3; 阿摩司书6:6; 弥迦书6:15; 诗篇92:10; 104:15; 但以理书10:3; 申命记28:40)。用圣油膏自己或他人是不允许的(出埃及记3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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