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54

754.“就发大怒”

754.“就发大怒”表示对属于来自圣言的信仰和生活的属灵真理和良善,随之对那些处于其中之人的仇恨。这从“大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怒”当论及魔鬼时,是指仇恨。因为当论及主时,“怒”表示热情,这热情有天堂在里面;当论及魔鬼时,“怒”表示仇恨,仇恨则有地狱在里面。“怒气”和“忿怒”(anger and wrath)表示这些和其它许多事物(可参看AE 413, 481e, 647, 693节)。魔鬼的仇恨是针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因为纯属世的真理和良善与这些截然对立,纯属世的真理和良善本质上是虚假和邪恶,尽管对那些纯属世和感官的人来说,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因为他们的良善是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流出的欢乐和愉快,他们的真理是凡支持这些良善的;因此,由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来自地狱,所以这些良善和真理本质上是邪恶和虚假。但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良善是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中流出的快乐,属灵的真理则是教导这些良善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经由天堂来自主而被称为属灵的,因为从主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属灵的。由于人不能接受这些真理和良善,除非他相信并实行它们,所以才说它们属于来自圣言的信仰和生活。从圣言生活就是从主生活,因为主就在圣言中;事实上,祂就是圣言。

由于纯属世的真理和良善本质上是虚假和邪恶,与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截然对立,而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和良善,所以魔鬼(他是指地狱)处在对它们持续不断的仇恨中。这就是为何各种仇恨不断从地狱冒上来;而另一方面,各种属灵之爱则从天堂降下来;于是,地狱的仇恨和天堂的爱之间就有一种平衡,世人被保持在这种平衡中,好叫他们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事。因此,那些不从圣言生活,而是从世界生活的人,因仍是属世的,故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并由此接受虚假,从它们当中孕育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仇恨。诚然,他们的仇恨在世上没有显现,因为它从内在隐藏在他们的灵里面;但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这仇恨就显现出来。那时,他们怀着大到无法描述的仇恨焚烧那些处于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人;它的确是一种致命的仇恨;因为他们一看见处于这些真理和良善的一位天使,事实上,只是听到作为这些良善和真理之源头的主的名,就立刻陷入强烈的仇恨,感觉再也没有比迫害他们、向他们行恶更快乐的了。他们因不能摧毁或杀害他们的身体,所以就满怀激情,或怀着一颗燃烧的心试图去摧毁或杀害他们的灵魂。

经上之所以说“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因为魔鬼发大怒下到你们那里去了”,是因为最后的审判之后,灵界的状态完全改变了。最后审判之前,那些虽然不属灵,但仍能于外在过着文明道德生活的人被允许为自己形成想象的天堂或貌似的天堂,并在那里享受像世上那样的欢乐。但最后审判完成之后,这种情况不再允许,因为现在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生活被带走,纯属世的人被带到地狱,属灵的人被带到天堂。这也是“龙同他的使者从天上被摔在地上”这句话的意思,即:在此之前,他们被准许与终端天堂或最低层天堂的天使结合,并因此为自己形成这些天堂;但现在这种情况不再准许了。因此,这就是对那些处于属灵的真理和良善之人的仇恨具体是什么意思,这仇恨由魔鬼向“住在地与海上的”所怀的“大怒”来表示。


揭秘启示录 #578

578.“全地都希奇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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