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3.“因为魔鬼下到你们那里去了”表示因为他们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这从“魔鬼”和“下到他们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魔鬼”是指邪恶所来自的地狱(对此,参看AE 740节);“下到他们那里”当论及魔鬼时,是指在他们中间,迷惑他们,并被他们接受。魔鬼所下到的那些人是指“住在地与海上的”,这些人表示那些纯属世和感官的人,他们因弃绝被称为仁爱的信仰生活而变得如此。那些因宗教而弃绝这种生活,从心里相信并声称行为无助于得救,拯救人的,是唯信和敬拜的虔诚之人,只要在行动或行为上弃绝良善,把自己交给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欢乐,就仍是属世的,甚至变得感官化。这些人因仍是属世的,甚至变得感官化,所以便快乐地接受从地狱冒上来的邪恶;因为属世人自出生时起就在这些邪恶中,除非他也变得属灵,否则他继续留在其中。事实上,当人变得属灵时,他便与天堂相通,并接受由此而来的良善,从主经由天堂所接受的良善移除邪恶,而这一切只有通过遵照圣言诫命的生活才能实现。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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