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51

751.启12:12

751.启12:12.“因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欢乐吧”表示那些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变得属灵之人的得救和随之而来的喜乐。这从“欢乐”、“(居)住的”和“诸天”的含义清楚可知:“欢乐”是指因得救而喜乐;“诸天”是指那些属灵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居)住的”是指那些活着的人,在此是指属灵地活着的人。“(居)住”表示生活(参看AE 133, 479, 662节)。“诸天”表示那些属灵的人,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是属灵的;由于变得属灵的人同样在天堂,尽管就身体而言,他们仍在世上,所以“住在诸天的”不仅表示天使,还表示世人。因为凡被称为属灵心智的内在心智打开的人都在天堂;事实上,有时他甚至出现那里的天使中间。情况就是这样,到目前为止,这一点在世上仍不为人知;因此,要让人们知道,人就其灵而言,就在灵人和天使当中,甚至在他们的那个社群中,他死后就会来到这个社群。这是因为人的属灵心智完全照着天堂的形像,并以这种方式形成,它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因此,属灵心智虽然在身体里面,但必须在其形式所在的地方。不过,这一点在《天堂与地狱》(51–58节)一书得到了更充分的论述,那里说明,每位天使,以及就其内层而言的每个人(如果这人是属灵的)都是对应于最大形式的天堂的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因此,在圣言论述天地创造的地方,总体上所指的是内在和外在的教会,具体所指的是内在和外在的人,也就是属灵和属世的人。由此可见,“诸天和住在其中的”表示所有在那里的人,以及正通过在教义和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而变得属灵的人。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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