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9.“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这从“所见证的话”清楚可知,“所见证的话”是指对主的称谢,以及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参看AE 392, 635, 649节)。这就是“所见证的话”,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约翰说,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要敬拜神,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天使说了这些话后,一匹白马出现了,上面坐着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以及“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由此可见,“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那些处于这种承认的人也处于对主的人身是神性的承认,因为神性本身只能住在来自它自己的神性之物中。但由于我们当中的学者很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在其思维中将神性与主的人身分离,并将神性置于它之外或之上;然而,这违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或《尼西亚信经》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义,该教义教导,神性为自己取了一个人身,他们不是二,而是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个统一的位格。
891.启21:8.“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也没有处于仁爱,从而处于各种邪恶的人。稍后会看到,“胆怯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的人;“不信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因为这些人是不诚实和欺诈的,因而是不信的;“可憎的”表示那些处于各种邪恶的人,因为在圣言中,“可憎的”表示总体上十诫的后六诫所列举的邪恶,这一点可见于耶利米书:
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且来到这房中站在我面前,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耶利米书7:4, 9-11)
在其它所有地方都是如此。“胆怯(或害怕)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的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胆怯(或害怕)呢?(马太福音8:26; 马可福音4:39, 40; 路加福音8:25)
路加福音:
耶稣对管会堂的说,不要怕;只要信,你的女儿就必得救。(路加福音8:49, 50; 马可福音5:36)
又:
你们小小的羊群哪,不要害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加福音12:32)
“不要害怕或惧怕” (马太福音17:6, 7; 28:3-5, 10; 路加福音1:12-13, 30; 2:9-10; 5:8-10等)也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也没有处于仁爱,从而处于各种邪恶的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